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委、办、局: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之年。全州上下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省“两会”和州委八届三次全会、州“两会”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扩大有效投资为主抓手,以项目建设为经济工作主战场,优化环境、激发活力、释放潜力,确保全州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保持投资较快增长
(一)加强项目前期工作。2018年,州财政在预算内安排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0万元,从前期经费“资金池”筹集5000万元,共计1亿元资金用于全州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发改、财政部门要规范前期工作经费“资金池”使用、管理,落实前期工作经费滚动回收使用机制,积极回收到期的2016年、2017年安排滚动使用的州级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争取下半年再筹集部分资金用于州级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切实推动项目前期工作。充实完善全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各县市储备的项目年度计划投资不得低于上年度计划投资的120%。州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指导服务,争取全州一批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省的专项规划;抓住“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调整机遇期,提前启动实施“十三五”规划后期实施项目,确保2018年内全面开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6月底前下达60%以上,9月底前下达80%以上,11月底前全部下达完毕,凡未按时限达到进度的,财政部门将未达到比例部分收回同级财政。年内,对省、州预算内基建投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完成不好的的项目资金一律收回。(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优化投资结构。以存量项目投资保基数、以增量项目投资保规模,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力争增长25%。着力优化投资结构,加大工业投资考核奖惩力度,大幅提高工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工业投资、民间投资和产业投资增速要高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速。力争完成交通投资265亿元、能源投资完成20亿元、城乡建设投资完成300亿元(其中房地产投资完成180亿元)、非电工业及信息化投资完成120亿元、水利投资完成60亿元;实施好以洱海保护为重点的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项目,力争完成投资60亿元;扎实推进易地搬迁、整乡推进等扶贫项目建设,力争完成投资60亿元;加快推进教育卫生补短板项目建设,力争完成教育卫生投资45亿元;进一步提升旅游设施建设,力争旅游投资完成20亿元。年内各渠道资金,按照保续建、保竣工再保新开工的顺序予以保障,确保在建项目资金接续,严惩“开工即停工”、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住建局、州环保局、州扶贫办、州旅发委、州教育局、州卫计委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创新融资方式。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创新符合政策要求的融资模式,加强与省级对口部门的汇报、衔接,争取国家和省给予更多政策支持,力争2018年全州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不低于15亿元。大力推进企业上市(挂牌),提高债券、中期票据、基金等直接融资比例,充分发挥省重点项目投资基金和重点产业发展基金的作用,积极争取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积极争取省财政资金补助,对境外商业贷款规模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给予转贷费用50%的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150万元。充实完善融资需求项目库,及时做好融资需求对接工作,组织召开重点项目融资需求对接会,举办好驻滇金融机构支持大理州重点融资需求对接活动,积极争取高速公路和土地储备等专项债券支持。加快落地重点项目投资基金和六大产业发展基金,对接省级重点项目投资基金和产业发展基金。加快州级融资平台转型升级,提高融资能力。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筹措方案,保证财政资金、政府性债券、产业基金等筹措渠道畅通,确保项目资本金分期分批到位,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加快大理州交通产业基金的组建设立,确保地方政府配套的1000万元/公里及地方筹资缺口按时足额到位。积极稳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投资、建设、运营,重点选择、支持使用者付费项目和存量化债项目,规范推进项目实施。(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四)扎实推进以“五网”为重点的项目建设。3月底前印发州级“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计划、重大工业发展项目计划、州级领导挂钩重大建设项目计划。路网上,加快“县县通高”规划建设,确保华丽高速大理连接线建成通车,推进南景、大漾云兰、鹤关、大南、宾南、鹤剑兰高速公路建设,推动楚大高速扩容改造全线开工,深入开展大攀、宾鹤、云永昌、南云高速公路前期工作。抓好国省道、县乡道改造,实施“四好”农村公路1200公里、自然村通村公路4000公里。抓紧铁路建设,全力推动打造云南第二铁路枢纽,完成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力争启动大攀铁路建设,实施大理火车站提升改造、大理动车所、祥云水目山铁路货运基地建设,加快大临、大瑞铁路建设,确保广大铁路扩能改造工程7月1日建成通车。航空网上,全面完成大理机场应急增容改扩建并投入使用,启动中期改扩建前期工作,实现临时口岸对外开放,力争宾川一类通用机场开工建设。水网上,加快推进滇中引水工程大理段、弥渡彭家庄、永平玉皇阁水库等一批水利项目。新开工建设巍山县白乃水库,抓好宾川县海稍水库前期工作。能源网上,抓紧滇西北至广东±800千伏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大理段)和苗尾电站500千伏送变电工程扫尾,加快推进500千伏永昌输变电工程(大理段)建设。实施好重大输配电网建设,加快大理洱河变等9个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12县市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实现宾川董家地等5个光伏电站并网发电,支持光伏扶贫项目。推进城市充电桩、天然气管网、门站和储气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祥云、宾川、鹤庆和永平4个县天然气用气。互联网上,以“宽带大理”“无线大理”为重点,加快推进信息网络宽带化升级和4G基站建设,年内实施20个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面提升宽带光网通达率和4G网络覆盖率。其他重大项目上,加快推进鹤庆绿色低碳水电铝材加工一体化项目及10个特色小镇等项目建设。加快市政道路、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双廊鸡足山大景区、漾濞石门关等86个重大旅游项目,推进旅游厕所建设。国家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在资金计划下达后2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原则上当年须完成投资60%以上。各县市组织开展重点项目观摩,列出问题清单提交州人民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研究推进、限时办结,切实提高当年竣工项目达产率、新建项目开工率、续建项目竣工率、前期工作项目转化率。加大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以及省州“四个一百”重大项目完成情况的督查力度。(州发改委、州工信委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五)完善投资管理。建立全口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并纳入重大项目“挂图作战”进行管理和调度,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实时跟踪,在线动态监管。对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10亿元以上的基础设施项目实施“绿色通道”,在依法审批的前提下,一律并联审批、快审快办、办理时间在法定办结的时限基础上再压缩一半。研究出台县市项目工作考核办法,实施固定资产投资责任制考核奖惩,针对责任主体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创新招商方式,采取代理招商、中介招商、委托招商等模式,加大港澳、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成渝等重点区域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州政府领导挂钩联系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对经省、州人民政府认定的省级、州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按照一个项目配套一个推进组、一个工作方案、一套优惠政策的原则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确保项目推进有计划、有保障、有成效。聚焦重点产业,水电铝材、高原特色食品加工、综合保税区三个重点产业招商工作组安排招商引资专项工作经费,瞄准大企业大集团开展精准招商。研究制订全州招商引资考核办法,按月通报招商引资工作动态,千方百计调动县市、州级相关部门招商引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州发改委、州政务服务局、州招商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以提振工业投资为突破加快工业发展
(六)大幅提升工业投资。抓好存量,不断简化、优化工业投资项目落地流程,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效率。完善重大工业项目“联审联批”机制,分级分部门定责任人全程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保障项目有序落地和建设。组织实施总投资不低于200亿元,年内计划投资不低于80亿元的80个州级重大工业发展项目。做好增量,围绕先进装备制造、清洁载能矿冶建材、食品和消费品制造、生物医药四大主导产业的全产业链发展,抓实项目储备和招商引资。重点做好力帆骏马汽车制造产业链、祥云飞龙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链、溢鑫铝业铝产业链的延伸补齐,承接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产业转移。每个县每年动态储备工业项目50个以上,每年包装、推介不低于10个。积极争取省级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支持,鼓励、引导合作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放流动资金和技术改造项目贷款,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大力推进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充分发挥州财政安排的400万元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引导和带动功能,促进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细化工业投资考核奖惩,从2018年起,对大理经开区工业投资进行单独考核,逐月上报进展情况。季度工业投资完成目标进度排名后3位的县市(经开区)须向州人民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州工信委牵头,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统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七)推进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配合做好工业互联网、工业物联网等基础设施和云南工业云平台建设,推动工业云智能化应用。以二次资源开发,引领发展潮流,建设全国首个百亿元城市矿山循环经济绿色产业,把祥云财富园区打造成全国知名的城市矿山开发利用循环经济示范区。做好洱海流域水泥企业易地搬迁工作,在2019年底前完成大理市洱海周边水泥企业搬迁。贯彻落实好省发改委、省物价局和省能源局印发实施的《优价满发推动水电铝材一体化发展专项用电方案》,全力推进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鹤庆项目,吸引企业自带产能指标入驻园区兴业投资,有效消纳弃水电量降低铝产业生产成本。(州发改委、州工信委牵头,州财政局、州统计局、州能源局、州物价局、大理供电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八)加强工业运行调度。进一步完善州、县市两级领导干部联系帮扶重大工业项目、重点工业企业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建成的工业项目全程跟踪问效,强化服务工作,支持企业加快释放产能。由州工信委负责梳理列出对全州稳增长影响较大的70户重点(产值2亿元以上)规上工业企业名单。密切关注生产运营情况,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市人民政府及时采取“一户一策”针对性措施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州工信委牵头,州统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三、以促消费扩贸易为着力点稳定服务业发展
(九)深入实施服务经济倍增计划。实施好《服务经济倍增计划(2017—2021年)》和《大理州“十二五”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示范典型建设方案》(大发改产业〔2018〕52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经济。积极争取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示范典型建设项目。对重点发展的14类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年度营业收入增速超过20%且增幅排名前10位的,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奖励。强化旅游信息化建设,抓实“一部手机游云南”大理板块建设,确保2018年3月1日前正式上线运行。(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卫计委、州旅发委、州文体局、州民航办、州文产办负责)
(十)继续实施促消费行动。紧紧抓住当前房地产市场回暖的有利时机,加大土地供应,支持房地产企业做强做大,扩大房地产投资;加快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解商品房市场供应紧张压力,促进住房消费。全面落实省州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大理市及条件成熟的县要积极探索制定出台住房租赁制度,建立房屋租赁公共服务平台,推行租售同权,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投机性炒房行为和房地产企业违规预售行为,防止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旅游消费,抓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后的游客消费引导工作,组织开展好各类旅游推广活动,举办好第四届大理特色旅游商品创意开发大赛。加强旅游航空市场开发,筹备好云南省第六届航空旅游市场大理推介会,宣传推介大理航空旅游资源,加大国内重点旅游城市直航和省内环飞力度,力争新开通航线3条,加快推进国际航线包机直飞工作。抢抓城际铁路开通机遇,掀起新一轮旅游推介热潮。积极拓展海内外旅游市场,确保海内外旅游者和旅游业总收入分别增长10%、15%以上。切实促进农村消费。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推动电子商务对乡镇全覆盖。加大全州中职学校电子商务专业招生宣传力度,依托各中职学校每年完成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电子商务)1万人次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促进体育消费。实施云南省户外运动发展纲要,制定大理州户外运动实施细则,公布一批户外运动示范基地,培育一批体育精品赛事,争取一批国际国内顶尖体育赛事落户大理,做到州、县市月月有体育赛事。全州所有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低收费或者免费开放,符合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一律向社会开放。(州教育局、州住建局、州旅发委、州商务局、州文体局牵头,州财政局、州农业局、州统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十一)努力扩大对外贸易。认真落实好国家和省各项促进外贸稳增长的政策措施。强化对外开放、对内交流合作组织领导和政策对接细化措施,组建州辐射中心办公室、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研究院等机构。加快大理综合保税区选址和申建,力争取得实质性进展。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探索建立国际产能合作项目库,探索设立国际产能合作专项资金。放大澜湄合作第三次外长会效应,加强与南亚东南亚等地区经贸、旅游、教育、文体等方面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和其他多双边国际合作,搭建政府和企业对外合作平台,推动州内企业“走出去”,带动企业富余产能转移。同时,积极扩大先进技术、关键零部件和稀缺能源材料进口。力争培育10户以上进出口自营企业,鼓励企业扩大进出口业务。力争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0%以上。抓住省扩大农产品出口的政策机遇,积极推进宾川、剑川、弥渡三个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扩大农产品出口,增加全州农产品在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市场占有率,争取祥云县创建示范区通过省级验收。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对在本州生产和注册结汇的外贸企业按全年出口业绩进行奖励。农产品每出口100万美元奖励2万元人民币,其他产品每出口100万美元奖励5000元人民币。对州内企业进口国际先进技术、关键装备及零部件,用于加快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升级和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在享受现有政策的基础上,按照项目主体设备(包括技术、软件)投资额的5%申请省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强化通关便利协调服务,落实停征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提升原产地签证利用率。(州商务局牵头,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招商局、州工信委、州外事办、大理海关、大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四、以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为重点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十二)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认真执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发〔2017〕50号),贯彻落实全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实施方案和《大理州降低工业企业等实体经济用地成本实施意见》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降成本政策措施企业知晓度达到100%。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试点、政府投资应急项目“一会三函”试点,实行投资建设项目“多评合一”、企业投资项目全程帮办制、中介超市红黑名单制,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逐项落实75条措施,确保全州2018年降低实体经济成本20亿元左右。认真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云人社发〔2017〕95号)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严格执行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行业平均费率、失业保险费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总费率和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等相关政策规定,主动靠前服务企业,确保降成本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提高税收收入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比重,州级、县级要达到70%以上,取消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认真做好税控系统在全州的推广工作,依法依规征收、减免税款,提升税收收入质量,坚决杜绝收过头税。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在2018年6月底前开展降成本专项自检自查,做好迎接省75条措施实施情况专项督查和第三方评估各项准备工作。(州政府督查室、州委编办、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州科技局、州人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林业局、州商务局、州质监局、州能源局、州物价局、州国税局、州地税局、人民银行大理州中心支行、大理银监分局、滇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大理站、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十三)大力培育市场主体。积极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大力抓好2018年度升规企业帮扶培育工作,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金融、人才培训、管理咨询、升规培训等服务,确保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户以上。州财政从年度预算中安排1000万元规模企业培育扶持及做大做强以奖代补资金,用于新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主营业务收入首次上新台阶工业企业的奖励。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筛选一批有一定创新能力、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入库培育,入库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支持;对首次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入库企业,依据企业营业收入规模,给予每户企业最高30万元资金支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快资本市场发展,鼓励注册地在大理州的企业通过IPO上市和“新三板”挂牌融资。(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牵头,州统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十四)助力企业开拓市场。提高州内公路、铁路、输油气管道、易地扶贫搬迁、市政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本地产品使用率。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鼓励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对新增并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和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及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给予奖励。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积极争取省财政资金,对在州内注册、服务、结算和纳税,销售额排名全省前列的电子商务企业进行奖励。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对总投资1亿美元以上或设备总包、工程承包总额5000万美元以上的国际产能合作项目,争取省财政资金对政策性保险保费给予50%的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50万元。(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政务服务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五、进一步统筹城乡区域发展
(十五)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压实责任,加大招商,落实奖补政策,认真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11个省级以上特色小镇建设。强化产业支撑,注重引领示范,把特色小镇建成产城融合、创新发展的新平台。州财政筹措5500万元资金支持特色小城镇建设。2018年全州每个特色小镇须完成总投资的60%以上,凡投资主体不落实、投资完成比例达不到要求的一律淘汰。优化州级一流特色小镇规划及项目储备,成熟一个启动实施一个,争取增补进入省级创建名单。开通特色小镇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推进特色小镇项目用地、环评、规划、立项等各项审批。符合用地报批条件的,应尽早尽快组织用地报批,尽量提前申请使用省级预留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切实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21759户。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按照年度工作时限要求加快工程实施进度,确保2018年3月底主体工程完工、6月底全面竣工入住。积极争取省财政对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扶持资金,加快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启动实施《云南省“厕所革命”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争取省财政资金,按照新建城市公共厕所10万元/座、改建提升二类以上公共厕所4万元/座标准给予补助,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坚持“政府主导、村民主体、因地制宜、建管并重”的原则,推进农村公厕建设由乡镇建成区和建制村村委会向自然村覆盖,加快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和建设及粪污治理,大力推进全州城乡“厕所革命”。(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十六)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及早谋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争取在省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出台一个月后,编制出台大理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在全州选择一批有条件的乡镇争取进入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试点示范。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打造“大产业”、培育“新主体”、建设“新平台”,走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之路。州级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和资金力度,积极筹措资金,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调整优化州级支出结构,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重点对高原特色农产品深加工领域进行扶持。强化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推进核桃、畜牧、果蔬、中药材、高山生态茶、蚕桑、花卉等高原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确保收购烟叶127万担,新增特色经作8万亩以上,新增“三品一标”30个、农产品加工企业10户以上,完成退耕还林还草、陡坡地治理22万亩。加快培育“一县一业”,支持一个县重点扶持一个拳头产品、培育一户龙头企业、做强一个特色产业。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全面完成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积极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农业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十七)深入推进“三大战役”。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和园区经济。深入实施民营经济“双培双优”行动计划,落实好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落细落地。落实省微型企业培育工作要求,州财政安排1080万元配套资金专项用于实施微型企业培育工程。以培小微企业促创业、培骨干企业促转型、优化服务促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积极申报培育省级成长性中小企业和民营“小巨人”企业,引导企业走“精专特新”发展路子,打造行业标杆带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打好县域经济发展战役,进一步强化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考评工作,修订完善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评价办法,促进各县市争先进位。继续抓好祥云、宾川、巍山县域经济转型发展试点工作。力争每个县市培育2至3个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化、差异化、品牌化支柱产业,形成各具特色、错位竞争、亮点纷呈的县域经济发展格局。实施园区发展“千百亿工程”,创新园区“投融建管营”模式,推进4个省级以上重点工业园区建设。按照《大理州工业园区产业布局规划(2016—2025)》要求,引导重大产业项目向园区布局,加快重点园区、特色园区发展。以先进装备制造、清洁载能矿冶建材、食品与消费品制造、生物医药、现代物流、信息产业为重点,全力支持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千亿园区”建设。支持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巍山县永建、大仓等地规划建设“飞地园区”。加强祥云财富工业园区建设,以矿冶建材、食品加工和消费品制造、现代物流为重点,加快矿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等建设步伐,打造国家级新型工业产业示范基地、滇西物流产业基地。(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财政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十八)支持祥云县、宾川县、鹤庆县率先发展。在重点建设项目、城乡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招商引资、融资增信、产业扶持等方面对祥云县、宾川县、鹤庆县予以适当倾斜;鼓励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向祥云县、宾川县、鹤庆县集聚。2018年力争祥云县、宾川县、鹤庆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分别达到30%、35%、4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分别达到12%、12%、18%以上,确保主要经济指标显著高于全州平均水平。(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招商局,祥云县、宾川县、鹤庆县人民政府负责)
六、激发改革创新活力动力
(十九)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力争2018年州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有所推进,完善混合所有制项目推介发布机制,向社会推出一批混合所有制改革示范项目。有序推进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州财政对州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给予补助。(州国资委牵头,州级相关部门配合)
(二十)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全州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不断扩大符合条件工业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范围,力争实现全州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大工业用电量比重达90%以上。2018年全州电力市场化交易预计成交电量达23亿千瓦时以上,预计为用电企业减少购电成本2.3亿元左右。实施好全州“十三五”增量配电网规划,建成鹤庆县兴鹤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业务试点项目,确保水电铝材一体化鹤庆项目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于2018年6月15日前投产。积极推进祥云、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永平县等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项目前期工作。充分发挥州配售电公司在电力市场化交易中的“打捆”作用,积极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创造条件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2018年计划成交电量达2.1亿千瓦时,预计为用电企业减少购电成本2000万元。(州工信委、州能源局牵头,大理供电局、州配售电公司负责)
(二十一)鼓励创新创业。出台全州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促进技术进步的税收激励政策。对新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及3年有效期满继续通过评审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研发经费投入,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对引进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研发经费投入,采取后补助方式最高给予10万元奖补。组织省、州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在省财政奖补的基础上,州财政按照国家级100万元、省级3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支持建立制造业中心,在省财政奖补的基础上,州财政按照国家级100万元、省级3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继续推进全州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大力实施省级创业园区建设升级计划,争取有1至2家省级创业园区进入云南省重点培育建设的省级创业园示范基地,积极争取省财政对每个示范基地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资金。总结推广成熟的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经验,鼓励社会机构将老旧商业设施、仓储设施、闲置楼宇、过剩商业地产转为创业孵化基地。支持社会投资机构通过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盘作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符合条件且通过省级评审的,按照省制定的一次性奖补政策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补,所需资金在省对州创业资金补助中安排。发挥孵化基地资源集聚和辐射引领作用,为创业者提供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对确有需要的创业企业,公共创业孵化基地可适当延长孵化周期,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继续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州财政预算安排2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持创新创业,安排50万元支持公共就业创业专项服务。落实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有关补助。(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十二)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7〕48号)要求,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大招商引资改善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设立为企业家服务的专门团队,重点解决企业家生活、投资及企业运营中遇到的问题。探索开展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的代办制,为企业提供无偿代办服务。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逐步实现政务数据统一归口管理。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提升审批效率和质量。全面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真正做到横向并联、纵向贯通,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优化投资审批服务,为业主提供全面的审核事项和流程清单,业主申报时“一次性告知”,报件齐备“一次性办理、限时办结”。转变投资项目审批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省级以上各类园区、特色小镇等区域,有关部门以标准化清单形式明确项目的准入条件,推行以事前准入标准承诺代替审批的企业承诺制。严格落实各项收费清理政策,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开展“证照同办”,加快实施工商登记注册“多证合一”和全程电子化;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除涉及国家安全、资源保护、公共环境、生态安全、意识形态、民族宗教和公众健康外,其他各类市场准入类行政许可按照法定程序交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实施。(州委编办、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招商局、州工信委、州政务服务局、州民政局、州工商局、州物价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七、强化责任抓落实
(二十三)强化督查考核。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大对省、州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措施文件的宣传解读力度,提高政策措施知晓度。各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既要确保经济增速,更要提高发展质量,防范风险。继续执行州政府领导挂钩县市经济发展制度,督促稳增长工作落实。州人民政府每季度组织开展稳增长专项督查活动,重点对投资、工业、财税3大指标主要领导负责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实现一季度开好局、各季度平稳增长,增强全州经济发展的活力和韧劲。根据州下达的各项主要经济指标任务分解,实施节点动态跟踪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与评先选优、干部管理使用挂钩,对于未完成主要经济指标的县市进行通报和约谈。州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重大项目的督促检查,对各县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州政府将对全州重大项目进行明察暗访,对推进缓慢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发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处理。各地各部门每季度向州人民政府书面报告贯彻落实推进情况,并于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12月25日前抄送州政府督查室和州发展改革委。(州发改委、州政府督查室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