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已经结束了。对企业来说,能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直接关系到能否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从实践看,企业想要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提交认定申请前,应掌握四个要点,对标加强管理。
一、确保“三表”一致
◆专项审计时间前移,确保《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企业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中所列示的研发费用数据一致。
◇案例◇
A公司是一家食品保健类企业。2019年3月,A公司接受税务师事务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后,拿到了一份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中所列示的研发费用金额,与企业账面列示的研发费用金额并不一致。
之所以出现这个情况,主要是因为该公司财务部门在账务处理时,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口径,对2018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了归集,并将研发租用建筑物的租金支出和研发用建筑物折旧费用,计入了当年研发费用。不仅如此,A公司还存在研发人员任职时间不满183天、未对同时承担领导职务和生产任务的研发人员进行工时分配等问题。
最终,在税务师事务所的建议下,A公司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中所列示的研发费用金额进行了调整。
二、合规归集费用,完备留存备查资料
◆应当以研发项目为基础,对研发费用进行专项归集,确保费用归集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尽可能完善资料留存,为后续管理提供辅助。
◇案例◇
B公司是一家制造业企业。在开展税务检查时,主管税务机关比照了该公司研发项目立项报告、成果报告中的阶段实施安排和材料费用明细,认为B公司在项目研发后期,领用材料试制,直接形成产品并对外销售,对应的材料费,应当从研发费用中扣减。
三、建立完备的预决算制度
◆做好跨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整体考量研发项目预决算,防止各项数据异常变动。
◇案例◇
C公司是一家生态园林设计、建筑企业。受客观因素影响,C公司2018年销售收入相较于2017年同比下降30%。不过,2018年初,企业制定研发费用预算投入规划时,基于当时的企业发展形势及经济环境,按照销售收入同比上升20%的预期,进行了相关数据的测算。
由于销售收入测算数据与实际收入数据相差过大,导致企业2018年度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过高,引起了税务机关的注意。2019年初,税务机关约谈了企业财务负责人,要求其说明情况。
◇分析及建议◇
企业研发预决算制度制定随意,缺乏财务、科技、人力、生产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将导致企业不能全面、充分地应对外部环境给企业经营带来的影响。这很有可能导致企业部分数据出现大幅度的上升或下降,容易给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带来风险。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对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有一定的指标性要求,企业在立项和制定研发投入预算时,必须将这一因素考虑在内。因此,建议企业完善预算、决算和立项等相关制度,既要关注研发费用占据销售费用比例,还要综合考量可能导致这一比例出现上升或下降的因素。
企业应及时对2020年度的研发立项规划进行审议,尤其是研发人员、人数的确定,人工费、材料费等研发支出科目所投入的预算,应由财务部、人力部和科技部协同进行,制定完善的预算制度。
四、知识产权申请要常态化
◆企业应注重知识产权申请的常态化,避免在某一年度集中申请和获取知识产权。
◇案例◇
D公司是一家电子技术产品生产、贸易企业。在申请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时,提交的专利为6项软件著作权,且集中为2019年上半年获取。后来,企业集中申报软件著作权这一现象,受到主管行政机关的关注。
◇分析及建议◇
知识产权评分指标中,根据知识产权的类型、取得方式的不同,设置了不同的分数。发明属于一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等则属于二类知识产权,且二类知识产权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中只能使用一次。
企业应摒弃在申报年度集中获取的习惯,如果计划在2020年提交认定申请,应提供2017年~2019年3个日历年度的相关资料,并提前做好工作,在这3个年度内,平稳、均衡地获取知识产权。在今后高新企业资质维持过程中,应把发明申请周期等因素考量在内,将项目研发与知识产权申请一并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