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过程中,“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占30分,这项评价指标的材料如果不好好准备,很容易拿不到高分。想要拿高分,首先要了解科技成果的转化形式、数量要求、评分细则等。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的形式概括为以下6种
(1)自行投资实施转化;
(2)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
(3)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
(4)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
(5)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
(6)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分为6档
专家在评审时,根据企业年平均转化数量分为6档:
A. 转化能力强, ≥5项 (25-30分)
B. 转化能力较强,≥4项 (19-24分)
C. 转化能力一般,≥3项 (13-18分)
D. 转化能力较弱,≥2项 (7-12分)
E. 转化能力弱, ≥1项 (1-6分)
F. 转化能力无, 0项 (0分)
准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材料的重点
显然,要想拿到A档的分数,企业平均每年转化数量要达到5项,三年总共15项。申请认定企业在准备科技成果转化材料的过程中,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定义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科技成果转化证明要对研究开发项目(RD)的阶段性成果或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与技术指标等内容必须有支撑;
第二,科技成果转化证明的项数与RD、高新技术产品(服务)(PS)的项数没有关系,并不是一一对应的,1个RD的N项核心技术转化为1个或多个成果的,可以计为N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第三,科技成果转化与RD的时间节点上不能有矛盾性,例如,RD开发时间未完成,但已有相应的销售证明材料,这就违背了项目开发的常理性;
第四,必须在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或当地认定机构工作网(如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内填写科技成果转化列表,填写的成果时间范围应为近3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