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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昔阳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昔阳县科技创新生态建设二十条

       导读:昔阳县科技创新生态建设二十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111”创新工程支撑引领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意见》和省科学技术大会会议精神,落实《晋中市贯彻全省科学技术大会精神二十条》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培育壮大转型发展新动能,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措施:一、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第一条 聚焦产业创新发展。加大新能源、新材料、新化工等领.....

晋中市昔阳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昔阳县科技创新生态建设二十条

昔阳县科技创新生态建设二十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111”创新工程支撑引领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意见》和省科学技术大会会议精神,落实《晋中市贯彻全省科学技术大会精神二十条》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培育壮大转型发展新动能,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第一条  聚焦产业创新发展。加大新能源、新材料、新化工等领域的科研开发,进一步发展壮大锂电池负极材料、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有机旱作农业、新型化工、煤层气、电力等6个产业。

1.锂电池负极材料:以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为重点,强化对人造石墨负极材料改性造粒关键技术的研究,从低、中、高温及表面改性包覆等工艺进行技术攻关,通过研究石墨改性后的特性提高其首次充放电效率,以改善石墨稳定性,减少不可逆容量,实现负极材料的技术创新,力争突破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制备及应用技术,形成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的中游优势。

责任单位:工信局、教科局、特色产业集聚区

2. 金属、非金属材料:依托晋中傲天和陆美斯公司,开拓新型高性能铝镁合金材料、无机非金属(节能新材料)材料专项研发,着力打造金属、非金属材料制造企业。

责任单位:工信局、教科局、特色产业集聚区

3. 新型化工:以阳煤化工公司为主体,探索引进新工艺,推进煤化工技术产品创新,成立产业技术联盟,优化改造现有的普通树脂PVC和烧碱生产线,形成特色优势明显的新型化工基地,推动我县化工企业向高质量转型发展。

责任单位:工信局、特色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4. 煤成气产业:依托国家煤层气开发重点实验室落户晋煤集团的技术优势,以漾泉蓝焰、丰汇等公司为主体,开展煤炭采空区(废弃矿井)煤层气抽采的重大技术攻关,主要对利用高抽巷治理松软低渗多煤层煤层气抽采技术、终孔位置优选技术、全程无氧化钻井技术、应急措施孔布置技术、煤成气勘查开发关键技术、低渗煤层气分段压裂水平井增产技术、低产井成因机制及增产改造关键技术、构造煤井下增透及瓦斯高效抽采技术、低浓度瓦斯提浓等技术进行研究开发;依托晋祥公司等企业开展煤层气金刚石新材料研发项目,推动我县1500亩煤成气产业园区的建设。同时支持能源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推动煤层气抽采技术革新。

责任单位:能源局、工信局、教科局

5.电力产业:因地制宜采取风能、太阳能、水能、煤炭等多资能源品种发电互相补充,并适度增加一定比例储能,统筹各类电源的规划、涉及、建设、运营,实现风光水火储一体化;通过优化整合本地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要素,以储能等先进技术和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以安全、绿色、高效为目标,创新电力生产和消费模式,实现源、网、荷、储的深度协同,实现“源网荷储一体化”。持续推动电力产业节能降耗减排,实现煤层气发电、风电产业和光伏发电提升。同时,抓住新能源发电市场的快速发展机遇,鼓励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积极开展储能技术的应用示范,推动储能与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循环发展。

责任单位:能源局、工信局、教科局

6.有机旱作农业:以旱作农业为牵引,着力构建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有机旱作技术体系、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建设一个省级有机旱作农业科技园区。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教科局

第二条  提升企业创新发展动力。2020年要把全县29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新全覆盖作为硬核任务,加快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高水平创新平台。对省级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基地和重点实验室奖励50万元;对企业建设的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奖励300万元、省级技术创新平台奖励200万元;县政府对建立技术创新平台的企事业单位给予10-30万元的科技项目支持;对国家级科技创新孵化体系(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奖励20万元,省级科技创新孵化体系奖励10万元。

责任单位:工信局、教科局

第三条  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从2020年开始,对认定(复审)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除享受省市奖励外,县级给予奖励资金10万元。对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的企业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教科局、财政局

第四条  推进能源革命进程。推动“煤—电—气—化”全产业链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以延长产业链、延伸技术链、提升价值链为核心,制定绿色回收开采方案,同时推动黄岩汇煤矿开展井下矸石充填开采技术试点,处理固体废弃物或控制开采引起的地表沉陷,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责任单位:能源局、发改局、工信局、教科局

第五条  加大5G技术的应用推广。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方向,加快5G基站建设,推动大数据、5G技术在智能矿山、远程医疗等领域先行先试,重点推动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融合发展,通过“5G+智能采煤”、“5G+智能掘进”、“5G+智能巡检”、“5G井上井下协同”、“露天矿无人运输系统”、“5G+智能采掘装备助力矿井数字化转型”等技术的应用,将“智能装备、工业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与现代煤矿开发技术深度融合,实现煤矿开拓、采掘、运通、洗选、安全及地址保障、经营管理等过程智能化运用于安全管理的高度共享和一体化管控,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看得见、管得了、控得住”;着力运用5G技术解决优质医疗资源覆盖面小的问题,快速建立上下级医院间的专属通讯通道,保障远程医疗的稳定性、实时性和安全性,让专家随时随地掌控病人情况,实现跨地域远程精准医疗操控和指导,让“面对面”的远程会诊实现质的改变。到2023年在县医疗集团建成远程医疗系统。

责任单位:工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能源局、卫健体局、县医疗集团

二、加快科研成果转化

第六条  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进一步发挥好省、市、县三级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的功能作用,引导企业与高校、院所加强技术成果需求与供给的对接、转化。积极参与晋中市优秀科技成果展示和推荐活动。

责任单位:教科局

第七条  培育和引进高科技领军企业。落实技改资金扶持、科技项目支持、招商引资等措施,引导和鼓励我县企业开展技术提升改造、与高校和院所合作研发,培育我县具有核心技术、具有创新活力、处于产业前列的高科技领军企业。对重点培育的企业,制定详尽的实施细则,确保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得到专项滚动支持。

责任单位:工信局、教科局、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第八条  推进实施“龙门计划”。实施高价值专利和科技成果转化、科创企业高质量品牌化增长的“龙门计划”,打造高价值知识产权发展标杆企业。到2022年,集中打造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在5%以上,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或服务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30%以上的最具跃升增长优势的“龙门企业”,对符合标准的龙门企业给予20万元的资金扶持,用于推进高价值专利产业化、品牌化增长工作。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统计局、财政局

第九条  促进技术成果交易。鼓励我县企业积极开展技术成果交易,对引进落地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的企业,给予技术合同交易额30%(最多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责任单位:财政局、教科局

三、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第十条  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企业研发活力,对投入研发经费的规上企业,在享受市级研发费用奖励的基础上,县级也给予相应的奖励,奖励标准按规模以上企业年度R&D经费内部支出合计扣除财政资金用于R&D活动部分作为补助基数,补助基数低于1000万元的,按补助基数的1.3%计算补助经费;补助基数高于1000万元(含)、不足5000万元的,对其中1000万元给予13万元补助,超出1000万元的部分,按0.6%计算补助经费;补助基数高于5000万元的,对其中5000万元给予37万元补助,超出5000万元(含)的部分,按0.3%计算补助经费。

责任单位:财政局、教科局、工信局、统计局

第十一条  积极支持产学研合作项目。精心筛选我县重点产业技术需求,优先组织推荐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企业申报实施国、省、市科技成果专项引导项目。

责任单位:教科局、财政局

第十二条  鼓励企业建设产学研基地。鼓励山西昔阳国新热电有限公司依托电厂的设备设施及场地,积极与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大学等省内名牌大学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国内首套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在线模拟仿真培训中心,成立教学及科研为一体的综合试验室,为大学的科研项目提供平台,建设全国一流的产学研合作基地。

责任单位:教科局、工信局

第十三条  鼓励我县企业积极产出优秀科技成果。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予以2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一、二等奖的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奖励,对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25、10和5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教科局、财政局

四、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

第十四条  加大创新人才引进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昔阳县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大高层次人才、高学历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昔阳籍在外公职人员的引进力度,同时给予安家补助、子女就学、家属就业或生活补助、住房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对能够引领我县产业发展、带动区域性产业结构调整和产生重大效益的“高精尖缺”人才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专项资金支持或奖励。

责任单位:人才办、人社局、科协、教科局、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第十五条  加快人才团队建设。重点依托科研攻关项目和平台培养人才团队,启动科技创新人才专项行动,把人才团队培养作为重要任务,在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中明确人才团队的培养任务。进一步提升我县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深化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合作,通过引企入校、引校入企、订单班、委托培训等方式,培养高技术技能型人才。积极贯彻落实省级“136”兴医工程,开展科技创新,推动县人民医院卒中中心、胸痛中心、血液透析、康复医学科等创新团队的建设,对建立技术创新人才团队并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给予5~30万元的项目支持。

责任单位:财政局、教科局、卫健体局、医疗集团、职业中学

第十六条  加速搭建人才平台

通过发挥人才平台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快布局和建设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专家工作站、乡土人才站等人才平台,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农业等领域集聚一批高层次人才、科研人才和技术实用人才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良人才支撑保障。

责任单位:人才办、人社局、科协、教科局

五、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第十七条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围绕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机制、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出台《昔阳县关于做好深化科研项目评审、科研信用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和扩大科研人员自主权,激发科研人员活力。

责任单位: 政府办、教科局、编办、人社局、发改局、工信局

第十八条  构建一流创新生态。落实山西省《关于实施“111”创新工程支撑引领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意见》和《晋中市贯彻落实全省科学技术大会精神二十条》政策和项目,通过新项目、新平台和高科技企业的建设发展,促进我县产业链向价值链跃升,把我县的资源优势、后发优势转换为创新优势,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潜能,确保形成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政策保障,全力推动一流创新生态建设。

责任单位:政府办、教科局、财政局、工信局、发改局、统计局、市场监管局、能源局

第十九条  落实企业创新普惠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和经认定的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鼓励投资一次性扣除、技术转让优惠、延长亏损弥补年限、转增股本递延纳税等6项普惠性政策应享尽享。

责任单位:税务局、教科局

六、强化保障措施

第二十条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新生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统一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主体,加强协调联动,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创新的文化氛围和价值理念。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科普服务能力建设,调动全社会创新积极性。

责任单位:政府办、教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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