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支持工业强区三年攻坚突破行动计划
(2022—2024)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创新企业培育、创新平台建设、高端人才引进、科技成果转化,特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到2024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100家以上,科技小巨人企业10家以上,市级创新平台达到110个以上,省级创新平台15个以上,国家级创新平台3个以上,市级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1个,争取完成省级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1个,省级以上人才及团队达到人4个以上,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9项以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3项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1、建立培育库。对照科技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枣庄市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筛选一批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企业进行评估,根据企业评估情况,按三年期限,分期、分批纳入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筛选一批科技含量高、生产经营好、发展前景广的企业进行精准培育,帮助引导培育企业向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转型。
2、加强指导。对入库企业进行专业指导,邀请专业机构对入库企业进行专题培训和一对一服务,在知识产权申请、研发费用归集等方面专业指导,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存在的问题。
3、动态管理。对新引进企业、新注册企业、入库企业、已认定企业分类管理,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研发投入实际情况,实施分类指导,分批申报,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重失信行为或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短时间内不具备申报条件的已入库企业及时调出,同时遴选新的企业入库培育,每年年初动态更新企业培育库。
4、政策激励。严格落实省、市、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确保资金到位。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区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二)创建市级以上创新平台
1、建立培育库。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发改、科技、人社、工信等部门按照各类创新平台创建标准,分别建立市级以上创新平台培育库。
2、加强专业指导。加大对入库企业的指导力度,邀请专业机构对入库企业进行一对一服务,根据创建标准从硬件、软件两个方面进行专业指导,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创新平台申报中存在的问题。
3、重点管理。对达到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创建基本条件的企业实施重点培育,设立专人对接重点企业,及时了解企业的需求,并协调解决好企业的困难,做好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有效集聚区内“政产学研金服用”各类创新要素,聚焦全区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协调联动共同支持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
4、政策激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区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新获批的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新型研发机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区级财政依据科研成果产业化形成的税收地方留成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金扶持。对新获批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区级财政依据科研成果产业化形成的税收地方留成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项目支持。对新认定的院士工作站,凡在薛城立项的成果转化项目,区级财政给予5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获得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认定的,区级财政给予最高500万元配套支持。
(三)引进培养科技领军人才
1、聚焦人才工程项目,实施科技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围绕“6+3”产业,突出高精尖缺导向,结合全区优势产业,紧盯国家、省市级等重点人才工程,围绕新材料、绿色化工、高端装备等领域,推动关键产业“补链强链”,遴选引进一批创新能力突出、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引领创新发展强的产业领军人才。对重大人才工程项目,科学精准包装,靠上服务指导,强化对上协调,争取更多优秀人才入选,推动市级以上各类领军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到2024年,力争入选国家级人才1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团队)3人,枣庄英才5人。
2、深化产学研合作,实施科技人才腾飞工程。依托全区重点、骨干企业,以推进产学研合作项目实施为抓手,大力实行科技人才合作计划,鼓励企业深化与复旦大学、济南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等高校合作,联合共建创新平台、研发机构、中试基地,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在产学研密切合作中努力创造条件,大力引进产业发展支撑力、契合度高的人才。围绕实施科技人才“揭榜挂帅”、“科技副总”选聘,引导企业梳理技术需求、关键工艺,公开发榜,招引全球高层次人才联合攻关。力争到2024年,柔性引进高端人才7人。认真组织实施海外人才“集聚计划”,不断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力争每年引进海外专家、专业技术人员8人。
3、健全服务保障制度,实施科技人才“筑巢”工程。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实行一企一员,全力跟踪服务,利用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协调做好高层次人才配偶随迁、子女入学、医疗保障,待遇落实等服务保障工作。认真执行高层次科技人才劳务报酬、交通补贴、绩效奖励政策。加大创业人才扶持力度,积极协调职能部门,为创业企业提供贷款融资、人才培训、推介销售等方面服务。严格落实以知识、技术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探索建立持续稳定的激励扶持政策,赋予人才更多科研自主、资金使用权,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确保科技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
(四)推进核心技术攻关,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1、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依据《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枣庄市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给予研发经费财政补贴,支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技术公关,获取科技成果,加快产品转型升级,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2、支持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创新平台,充分借助高校、科研院所人才、设备、平台优势,提升企业技术攻关水平,转移转化科技成果。
3、支持企业申请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指导企业完善软硬件指标,获取科技项目立项,争取科技财政资金,提高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设立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支持科技成果来我区转移转化。对获得省绩效奖励的科技创新平台,区级财政给予其获得省绩效奖励资金20%的配套奖励。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科技创新能力行动,每年年初将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创新平台、省级以上人才团队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和各镇街,定期督导检查,适时通报进展情况,确保创新主体培育行动得到贯彻落实。
(二)实施精准服务。强化挂钩帮促服务机制,由区级领导挂钩重点企业,对企业在成长发展中遇到的融资、技术瓶颈以及用地、用水、用电、用人等难题,分类施策、精准服务,切实解决企业创新发展难题。
(三)营造创新氛围。大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让想创新、敢创新、能创新的企业有地位、得实惠。加强对创新创业先进企业和典型人物的宣传报道,广泛开展创客论坛、创业沙龙、项目路演、银政企对接、产学研对接等活动,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