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
奖励政策:
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力度,对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10万元。
政策依据:
关于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二十二条财政奖补激励政策(2021年4月7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兰山区
奖励政策:
给予符合条件的新认定的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分别补助30万元、20万元,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15万元,引进迁入的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分别补助30万元、20万元。以上补助包含技术合同指标奖补,主要用于企业研究开发活动。
政策依据:
兰山区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罗庄区
奖励政策:
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含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新增的企业、期满3年复审的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
政策依据:
罗庄区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河东区
奖励政策:
当年新认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省、市、区三级累计给予2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有效期内迁入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关于深化科技改革攻坚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措施(修订版)
沂南县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含引进、迁入)高新技术企业(含规下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重新认定的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
沂南县加快工业强县建设若干政策
郯城县
奖励政策:
根据《关于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郯发〔2019〕15号)文件要求,对于通过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郯城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沂水县
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
政策依据: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强县建设的十条意见(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兰陵县
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
政策依据: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费县
奖励政策:
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 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所得税 等税收优惠政策。对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年度“亩均效益” 综合评价中定为A类企业。
政策依据:
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平邑县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企业奖励5万元。
政策依据:
中共平邑县委关于加快推进全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莒南县
奖励政策:
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10万元,其中已经获得省市补助的不再补助;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5万元,重新认定通过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额达到5万元的企业不再予以补助;通过特定渠道引进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30万元。
政策依据:
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科技创新提升年”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有效期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蒙阴县
奖励政策:
加大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力度,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属于集成电路、氢能领域且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5万元补助。
政策依据:
省政府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
临沭县
奖励政策:
加大奖补力度,在省一次性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继续对新认定(包括3年到期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纳入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所得税、按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50%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中加3分。
政策依据:
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有效期为2021年8月27日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