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
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由同级财政给予30万元奖励;对纳入省库培育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同时享受省级不低于15万元奖励;对到期后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由同级财政给予5万元奖励。
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徐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招引实施方案 徐政发〔2019〕27号
云龙区
奖励政策:
各类人才创办或领办的企业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后,依据区科技创新发展政策给予企业3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
关于全面鼓励全力支持全民创业实施意见
鼓楼区
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经过区科技局审核及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老高企到期重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未予通过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申报补助;对徐州市区域外、有效期内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至我区,且完成相关变更手续的,除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以外,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
关于加快产业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
贾汪区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外地迁入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给予30万元的奖励;对于特别优秀的高新技术企业,将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奖励。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将按照省培育资金的奖补标准给予1∶1 配套奖励。
政策依据:
贾汪区加强科技创新与人才支撑工作若干措施
泉山区
奖励政策:
对当年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5万元(企业符合申报条件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审核的企业先给予5万元奖励,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再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关于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意见
铜山区
奖励政策:
被认定为省级、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被认定为省级、市级高新技术产品,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
政策依据:
县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
邳州市
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不低于 30 万元奖励,到期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0 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
支持工业企业提质增效的七条措施(试行)
新沂市
奖励政策:
对入库培育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30万元的地方财政奖励,首次通过认定奖励15万元,重新复审认定奖励15万元
招引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我市且正常经营的,经认定,给予企业一次性15万元搬迁补助;
对处于培育期的入库企业根据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市财政在省财政给予奖励的基础上按1:1配套奖励(招商引资优惠期内的企业除外),用于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
对处于培育期的入库企业在全面执行国家研发费用175%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在入库培育期间,市财政再按5%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最高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
新沂市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丰县
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30万元奖励。
对入库企业当年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给予3万元奖励;
对县外整体迁入我县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丰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招引实施方案(2021-2023年)
沛县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
沛县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