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政策事项 | 政策依据 | 申报要件 |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限 | 责任单位 | 负责人及电话 | 备注 |
1 | 年纳税50-200万元、201-500万元、501-1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自投产之日起,按其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县级留成部分的标准,前三年分别按60%、70%、80%、90%,后两年分别按20%、30%、40%、50%奖励企业 |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的通知 | 按税务纳税系统查询进行 | 税务局、财政局、科工局联合审批 | 即时 | 经济运行股 | 陈小龙5722071 | |
2 | 对年纳税净入库额首次超过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2000万元的企业,分别奖励企业5万元、10万元、20万元、40万元、50万元、60万元。 |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的通知 | 按税务纳税系统查询进行 | 税务局、财政局、科工局联合审批 | 即时 | 经济运行股 | 陈小龙5722071 | |
3 | 厂房装修费用奖补按无尘车间定级和企业投资额大小、产值大小、税收贡献、产业带动情况、科技含量而定。万级无尘车间每平方米奖补100元-200元/㎡,千级无尘车间每平方米奖补400元-600元/㎡,百级无尘车间每平方米奖补800元-1000元/㎡,厂房装修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 |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的通知 | 第三方评估结果 | 自行判别,免申即享,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 即时 | 经济管理股 | 陈小龙5722071 | |
4 | 对新引进的生产型外贸企业给予物流补贴,年内实现外贸进出口额10万美元-100万美元、101万美元-500万美元、501万美元-1000万美元、1001万美元-5000万美元、5001万美元-1亿美元、1亿美元以上的,分别补贴人民币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的通知 | 外贸进出口票据 | 自行判别,免申即享,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 即时 | 经济管理股 | 陈小龙5722071 | |
5 |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申报纳税的季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的通知 | 按税务纳税系统查询进行 | 税务局、财政局、科工局联合审批 | 即时 | 经济运行股 | 陈小龙18944957151 | |
6 | 企业固定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可租赁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生产。达到每平方米年纳税额在500元以上的企业,给予1-3年免租期;前3年按照每年先交后全额奖补的方式,项目方可在缴纳租金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该项奖补资金。第一年至第二年年底连续两年未达到每平方米年纳税额在500元以上的企业,第3年租金不再进行奖补。 |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的通知 | 按税务纳税系统查询进行 | 税务局、财政局、科工局联合审批 | 即时 | 经济运行股 | 陈小龙5722071 | |
7 | 项目建成投产后,按全新固定设备投资总额的10%奖补设备补贴。补贴的发放以设备购置清单、设备购置发票、采购合同等为依据。对设备价值有争议的,由第三方评估公司介入评估。企业享受政策支持的设备不得搬离江永县工业园区,享受政策支持的全新设备作为该项目抵押物抵押给政府。 |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的通知 | 第三方评估结果 | 自行判别,免申即享,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 即时 | 经济管理股 | 陈小龙5722071 | |
8 | 世界500强、中国100强企业、央企、中国名牌、全国驰名商标企业,上市公司、经省或省以上机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本年度实现税收县级留成部分前3年按100%、后2年按50%奖励给企业。 |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的通知 | 批复文件或者被认定证书等 | 自行判别,免申即享,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 即时 | 科技管理股 | 徐国成5722184 | |
9 | 鼓励企业挂牌上市。在“新三板”成功挂牌上市的,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在创业板、中小板挂牌上市的,一次性补助200万元;在主板挂牌上市的,一次性补助400万元。对企业通过借壳上市后将上市公司注册地搬迁至江永县内并实现纳税的,一次性补助300万元。若成功上市且募集资金60%以上在江永县内投资的,另行补助100万元。 |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的通知 | 批复文件或者被认定证书等 | 财政局、科工局联合审批 | 即时 | 科技管理股 | 徐国成5722184 | |
10 | 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争创品牌,企业发明的专利注册在县内并转化为批量产品,新获国家级专利奖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省级专利奖的一次性奖励10万。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名牌产品、地理标志商标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得湖南省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中国免检产品称号的,奖励企业10万元。县内企业牵头制定国际、国家标准获批准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制定行业和地方标准获批准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获省级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的通知 | 参赛获奖证书等 | 自行判别,免申即享,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 即时 | 科技管理股 | 徐国成57221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