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
奖励政策:
支持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获评湖北省百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0万元;对首次通过认定、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补助20万元、10万元。
政策依据:
恩施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的若干措施
恩施市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
政策依据:
恩施市促进工业和商贸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暂行)
利川市
奖励政策:
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研发投入按1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技术补贴经费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
政策依据:
利川市支持工业和商贸经济发展的二十条政策措施(暂行)
建始县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复审认定或引进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补助10万元;
政策依据:
推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意见
巴东县
奖励政策:
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20万元,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补助10万元;
政策依据:
关于鼓励和支持工业经济发展十条措施(试行)
咸丰县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或者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补助;对通过复核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
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不低于当年销售收入的5%、科技型企业不低于3%、其他规模以上企业不低于2%,且财务管理规范的企业,除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各项优惠政策以外,再按照当年研发费用实际投入的2%予以补助,补助上限不超过10万元。
政策依据:
咸丰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
来凤县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
政策依据:
来凤县“免申即享”认定类惠企政策项目清单(第一批)
鹤峰县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含复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省“百强”、州“十强”高新技术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政策依据:
鹤峰县2023年市场主体培育工程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