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规模以上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进行重点奖励。企业年销售收入 5000 万元以上的,奖励 50万元,年销售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奖励 35 万元。
其他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15万元;再次通过认定的,奖励 5 万元;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的,奖励 10 万元,奖励后,连续时间重新计算。
对市域外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我市,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变更手续的,按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标准进行奖励。
依据文件:安阳市科技创新政策实施细则
安阳市殷都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培育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的科技型企业,在市财政给予3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区财政再给予10万元奖励。
依据文件:安阳市殷都区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科技政策措施
安阳市龙安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区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次性奖励。
依据文件:安阳市龙安区灯饰照明产业招商引资六大优惠政策 ( 试行 )
安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区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次性奖励。
依据文件:安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促进企业高质量成长奖励办法
安阳市安阳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县财政科技资金给予10万元奖励;对复审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县财政科技资金给予5万奖励;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的,县财政科技资金给予5万奖励。示范区内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区财政科技资金给予0.5万元奖励。
对市外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我县(区)的直接确认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县(区)财政按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补。
依据文件:安阳市安阳县(示范区)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
安阳市滑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新获得“高新技术”“省长质量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依据文件:安阳市滑县深化科技创新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
安阳市汤阴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奖励企业30万元。
依据文件:安阳市汤阴县关于持续推进县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安阳林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 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依据文件:安阳林州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