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实施科技强市行动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实施科技强省行动的实施意见》(冀办〔2021〕18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建设科技强市,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赶超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我市先进装备制造、健康食品、新能源和数字经济、生物医药为主导的优势产业集群,坚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着力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努力实现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邢台强的重大转变。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赶超发展。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始终坚持科技引领发展,适应新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需要,广聚国内外创新人才、创新资本和创新机构,不断增强创新发展新动力。
——重点突破,协同推进。立足邢台有基础、有优势、能突破的产业领域,集聚优势资源,重点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不断提升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三链”协同发展的创新力竞争力。
——统筹协调,完善体系。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发挥政府的统筹协调和战略引导作用,促进科技创新全领域覆盖、全链条布局、全主体协同,着力强化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三)工作目标。到2025年,创新型邢台建设取得重大突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年均增长10%以上,研发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技术合同交易总额达到45亿元,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达到150家,科技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分别达到10家、1000家、1000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5%以上,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源头创新重点突破
(一)强化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依托市属高校院所推进基础学科建设,聚焦产业链共性技术和基础科学攻关需求,布局市级青年人才项目任务,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引领作用,重点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区块链、超硬材料、量子信息等前沿领域科研任务,提升原始创新供给能力。(牵头市领导:邓素雪;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推动创新平台提质增效。依托县域特色产业和骨干龙头企业,构建一批标志性高水平创新平台,健全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打造创新驱动新引擎。鼓励我市企业挖掘创新资源,发挥自身优势与域外高校、院所,尤其是京津高校、院所共建省级创新平台,争取在装备制造、食品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建设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和技术创新中心等。(牵头市领导:邓素雪;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底,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平台10家,2025年底,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达到150家)
(三)精准实施重大科技专项。聚焦破解传统产业共性技术瓶颈,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攻关能力,抢占未来产业先发优势,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中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与健康、新材料、新能源、种质资源、应急安全等重点产业领域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力争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难题,形成一批“杀手锏”产品。强化上下联动,主动对接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到我市布局并实现成果落地转化。(牵头市领导:邓素雪;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底,实施重点研发项目40项)
(四)创新项目形成机制。聚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和攻关任务,精准编制项目指南,组织骨干企业、高校院所平台凝练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探索试点推行定向委托、专家领衔、揭榜挂帅等新型科技计划项目生成机制和组织模式。(牵头市领导:邓素雪;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培育壮大创新企业群体,提升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五)发展科技领军企业。分层分类服务科技型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跟踪服务一批高精尖企业,培育打造一批体量规模大、创新水平高、行业带动强的科技领军企业。鼓励科技领军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委托研发,联合高校、院所承担重大科研任务,共建研发机构、创新联盟等方式,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打造高效强大的共性技术供给体系。(牵头市领导:邓素雪;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底,新增科技领军企业1家,2025年底,科技领军企业达到10家)
(六)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建设后备培育库,深化京津冀合作,注重引进平台型创新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实施精准培育,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力度,打造网格化、精细化、全程化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体系。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性补助,支持更多高新技术企业壮大为规模以上企业、行业标杆、科技领军企业,实现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与质量双提升。(牵头市领导:邓素雪;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底,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0家,2025年底,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0家)
(七)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继续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行梯度培育、差异扶持,打造全链条培育体系。鼓励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股权投资基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活动,鼓励县级政府设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研发的专项资金,推动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创新动力、创新活力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牵头市领导:邓素雪;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底,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500家,2025年底,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0000家)
(八)加大工业企业技改力度。深入实施“千企转型”、“百项技改”和争列“百项示范”工程,聚焦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加大装备、生产线智能化和数字车间、智能工厂建设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加大清洁化生产、能效提升、资源循环利用等投入,支持企业开展进口替代、填补国内空白、产品迭代升级,增强韧性和竞争力。(牵头市领导:张强;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九)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加强创新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有关安排部署,加快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数字化转型,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应用,开展核心技术攻关,促进数字产业扩规模提质量。聚焦产业需求,积极争取省以上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专项支持。(牵头市领导:邓素雪;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优化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 十)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技术转移机构培育力度,鼓励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推进中试熟化和产业化基地建设。持续开展技术经理人培训,落实技术经理人纳入职称评审序列相关政策。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促进先进科技成果来邢落地转化。(牵头市领导:邓素雪;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一)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依托省级以上高新区、经开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集中落地一批京津科技成果。依托邢东新区邢台科技城建设,打造邢台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对接省科技成果交易网,打造线上线下、展示交易与成果转化产业化相结合的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常态化征集企业技术成果需求,以科技成果直通车活动为载体,贯通省市县技术转移交易网络,推进我市产业转型发展。(牵头市领导:邓素雪;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底,技术合同交易总额达到30亿元;2025年底,技术合同交易总额达到45亿元)
(十二)强化产权保护和金融支撑。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积极引导企业申报专利导航项目。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采用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融资等方式,提供多层次金融产品和服务。用好用活政策扶持,及时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推动更多更好的资源要素向优质企业汇聚,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加快企业上市步伐。(牵头市领导:邓素雪;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邢台中心支行、邢台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加快集聚高端创新人才,高标准打造人才生态
(十三)加快科技人才引育步伐。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深入实施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及领军人才支持扶持计划,建设市级科技卓越人才库,加大高端人才、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重点培养引进一批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的具有国际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引领带动我市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创新发展。(牵头市领导:邓素雪;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四)推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聚焦重点领域,大规模开展继续教育,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知识能力。推广“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鼓励龙头企业与学校合作建设产业学院、质量学院,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行动,加强名家大师技艺传承,遴选培育优秀工匠,加快打造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牵头市领导:邓素雪;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五)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落实创新人才分类评价制度。强化柔性引才,赋予科研机构和高校更大的收入分配自主权,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适度放宽职称评定比例控制。(牵头市领导:邓素雪;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拓展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打造开放创新产业发展新格局
(十六)深化京津冀协同创新。进一步整合我市优势科技资源,围绕区域产业升级和产业链需求,与京津组成科技创新研发共同体,积极开展重大与共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突破技术制约瓶颈,提升区域整体技术创新能力。继续深化与京津科技创新平台合作,共建一批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众创空间和新型研发机构。(牵头市领导:邓素雪;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七)加强与内地城市协同合作。主动加强与深圳、上海 等先进地区的科技创新合作,构建更高层次更加紧密的创新合作模式,共同打造科技创新强市核心引擎。全力打造邢台科技城等创新载体,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通过园区共建、产业转移、协同创新、资源共享等方式,辐射周边并深化与内地城市的协同合作。(牵头市领导:邓素雪;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八)积极推进国际科技开放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人才交流、技术合作和跨境协作,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为我市运用国际优质科技创新资源搭建平台、拓宽渠道。实施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专项,推动军民创新成果双向转化应用。(牵头市领导:邓素雪;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领导,由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科技强市行动的组织实施。市级层面建立协调机制,定期梳理上报重点产业链和县域特色产业科技需求,强化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加大保障力度,推动政策落地落实。
(二)加快职能转变。做好科技管理改革“减法”,加快作风转变、提效赋能。加强科技战略研判布局,完善决策和咨询机制。实施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强化规划政策牵引,打造全链条、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体系。
(三)加强政策引导。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高新技术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技术转让和开发税收优惠、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减免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制造业企业按100%加计扣除等政策落实力度。简化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国有股权管理程序,放宽科技人员在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改革中的持股比例。
(四)强化监督考核。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评估机制,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每年督导考核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推进情况。市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抓好各项任务落实。适时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加强宣传指导。大力实施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提升县域特色产业技术竞争力。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加快科技资源科普化,加强青少年创新能力培育,营造创新创业创造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