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稳住全区工业经济大盘助企纾困政策
一、研发经费投入补助
按照研发经费内部支出总数的10%给予奖补,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性后补助资金;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300万元的再增加3万元的奖励性后补助资金(13万元);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超过300万元且不超过500万元的再增加5万元的奖励性后补助资金(18万元);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超过500万元且不超过1000万元的再增加5万元的奖励性后补助资金(23万元);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再增加5万元的奖励性后补助资金(28万元)。
二、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给予省、市级补助不低于15万元。所得税率优惠,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
三、河北省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企业投资为主,专项资金为辅,支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及平台建设等专项项目,支持资金最高可达500万。
四、申报省、市级研发平台
省(市)级企业重点实验室:统筹科技经费,通过绩效补助方式引导实验室建设发展,通过省级相关科技计划支持实验室承担重大科研开发任务。
省(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建立“鼓励发展、激励争先”机制,提升技术创新中心队伍整体建设发展水平,对技术创新中心进行绩效评估结果,对优秀、良好、合格档次的技术创新中心给予财政后补助经费奖励。
省(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省科技厅(市科技局)建立和实行研究院绩效评估制度,并按照绩效评估结果,对优秀、良好、合格档次的研究院给予相应绩效后补助经费支持。
五、评定河北省院士工作站
评定为省级工作站,一次性给予3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对建设支持期满后评估为优秀的,给予进站院士10万元政府奖励;对获得国家级模范院士工作站的给予一次性政府奖励 20万元,按照进站院士、工作站研发团队各50%比例分配。
六、河北省省级科技创新券申报
政策内容: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的创新券累计申领额度上限为10万元,重点支持对象(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厅认定的创新英才所在企业、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省级及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依托企业、省级及以上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所在企业、省科技厅确定的其它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累计申领额度上限为15万元。
七、申报河北省科学技术奖
1.突出贡献奖
不分等级,不超过2人,奖金100万元。
2.自然科学奖
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完成人不超过5人,奖金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3.技术发明奖
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完成人不超过6人,奖金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4.科学技术进步奖
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完成人不超过10人、二等奖完成人不超过7人、三等奖完成人不超过5人,奖金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八、参加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
河北省总决赛冠军100万元、亚军90万元、季军80万元、第4-6名70万元、第7-10名60万元、第11-20名50万元、第21-30名30万元。行业赛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2万元。
九、申报邯郸市农业科技园区
对新认定园区,给予5万元财政科技经费补助;对评估优秀的园区,给予5万元财政科技经费补助。
十、申报邯郸市市级科普基地
对认定的市科普基地将给予后补助经费支持,资金为3万元,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科普示范基地和省相关科技计划项目
十一、邯郸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对新认定、评估为优秀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万元经费补助。
十二、科技型中小企业
享受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获得配套的科技项目专项资金;优先申报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
十三、指导企业建立“一企-策”疫情防控措施
参照《河北省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河北省疫情防控应急期间制造业企业闭环生产操作指引》,指导工业企业或制造业企业“一企一策”制定疫情防控预案。指导全区工业企业或制造业企业建立“一企一策”疫情防控措施。
十四、建立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
按照“突出重点、必需必要、以点带链、以链带面”的原则,积极征集、审核、推荐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并实施动态调整。在疫情发生时,在确保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实现区域互认,最大限度优先保障“白名单”企业在封闭状态下正常生产,优先复工复产、办理通行证,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白名单”企业生产要素保障。
十五、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
按照省工信厅年度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导向目录,组织企业申报纳入全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重点项目库,并争取通过验收项目资金支持。
十六、支持一批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项目
按照省工信厅制发的申报指南要求,组织筛选符合申报方向、条件成熟的项目,对满足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十七、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积极组织企业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要求进行申报,审核通过后由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直接下达企业奖补资金。
十八、组织钢铁、建材、工程机械等企业与国家重大工程开展产需对接
与发改、交通、住建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对接,掌握我省重大工程项目情况。组织钢铁、建材、工程机械等企业与京津冀及重大工程项目总包方或承建方开展产需对接。
十九、组织开展“百校千企”活动
1.登录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注册后选择进入“百校千企”产学研服务平台,在线填报企业需求,提交后对符合条件的需求给予对接服务。
2.关注厅网站通知,报名参加不定期举办的“百校千企”校企云对接、企业高校行、专家进集群等活动。
二十、落实对重点企业的金融服务政策
帮助与签约金融机构加强对接沟通,鼓励企业开发专属信贷产品,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快速审批、发放贷款。
鼓励金融机构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实施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无抵押信用贷款、贷款快速审批发放等政策;落实延期还本付息有关政策。
二十一、开展“一起益企”活动
组织服务机构进企业、进园区、进集群,为中小企业送政策、送管理、送技术,提高政策惠达率、扩大服务覆盖面。
二十二、用好“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
加强应用推广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指导企业通过注册登录享受企业诉求一键直通、网上政务快捷办理、惠企政策精准匹配、金融需求智慧对接、服务资源有力保障、双链供求有效对接等各项服务。
二十三、开展帮扶包联
对全区70家规上工业企业,实施包联服务全覆盖,实地调研走访,为企业和项目纾困解难,加强宣贯督导,推进惠企政策落实。落实规上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包联帮扶责任机制,为企困解难,推进惠企政策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