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市场环境、政务环境、金融环境、法治环境、信用环境持续改善,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全面落实省、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和我县原有相关措施的基础上,制定以下措施。
一、政务服务更加便利高效
1.发放“客商投资鸡泽优待函”,持函人到县级机关各窗口办证、办事等,凭函优先办理。在县行政服务大厅设置客商专用窗口,全程帮办代办项目手续。
2.建立省市重点项目及招商引资项目帮扶工作专班制度,提前介入,全程跟办,实现供地到审批无缝衔接。对于省市重点项目及招商引资项目,立项实行在线申报、在线审批,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
3.压缩行政审批时限,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全链条服务。企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齐全的三日内办结。制作建设方案审查环节统一规范规委会上会模板,减少建设方案对接和修改时间。
4.提前介入环评审批辅导。组建由建设单位、编制单位、评估单位、监管部门、审批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六方微信矩阵,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编制审批,提前介入辅导,提供全流程服务。
5.实行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凡在县行政审批局申请新设开办企业,免费刻制首套印章。
6.精简办税流程。自2023年4月1日起,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自动同步变更登记信息,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
7.推行水电气暖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对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涉路施工许可等事项,实行全程在线并联办理,对符合条件的市政接入工程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
8.实行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并公布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将审批权限下沉至窗口工作人员,申请人书面承诺后,符合条件的当场许可,监管部门限期对企业履诺情况进行核查。
9.推行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推进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全链条服务。深入推进“并联审批”,拓展“多证同发”服务领域。实行“标准地”出让,并联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等手续,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预”证与施工许可证(地基处理部分)后,建设单位即可开工建设。
10.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规划、消防、人防等验收事项,实行“一窗受理”,牵头部门统一组织,按时限要求出具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对确有需求、具备相关条件、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单独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单独投入使用。
二、市场秩序更加公平稳定
11.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清理取消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
12.完善“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纳入白名单的市场主体,原则上不再受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影响;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减少各类现场执法检查和调研指导。
13.实化房地产领域便民利企措施。试行存量房“带押过户”业务,存在抵押的房产需上市交易的,无需提前还贷或垫付资金,可直接完成过户、重新抵押并发放新的住房贷款。新开工房地产项目暂缓缴纳项目资本金。
14.客商在鸡泽县新投资建厂的,政府当年提供一次到厂免费义诊服务和免费职工体检服务;科学规划客运车辆运行路线,为企业提供客运车辆信息及相关包车服务,满足企业、职工交通需求;每年提供足额学位满足企业家子女入学需求,同本县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奖补政策更加精准有力
15.对新认定(含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对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含复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1000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和科技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在鸡泽就地转化的给予5-10万元资金支持。
16.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奖励;新建院士工作站,给予30万元奖励;新建博士后工作站,给予10万元奖励。
17.加强涉农企业帮扶指导,协助重点企业申报项目资金;对“两品一标”认证企业开展补贴,每新增或续展一个绿色食品补贴5000元;积极帮助取得境内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企业争取省、市奖励资金。
18.每新增一家新建投产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企业10万元,每新增一家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企业5万元。每新认定一家省、市、县级研发机构,分别奖励企业2万元、1万元、5000元。每新增一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企业50万元,每新增一家河北省“专精特新”骨干企业、“专精特新”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复审)分别奖励企业30万元、10万元、5万元。每新增一家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企业3万元。
四、信贷融资更加多元顺畅
19.强化企业上市激励。对申请在境内A股上市的企业,进入辅导期并在河北证监局完成备案后,给予50万元补助;向中国证监会或沪、深、京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并获受理后,再给予150万元补助。对申请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经具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或机构正式受理,给予150万元补助;通过审核后,再给予50万元补助。
20.实施上市后备企业“重点联系行”制度。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上市后备企业量身定制融资方案,在授信额度、利率和期限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加大信用贷款支持力度。
21.健全融资推送和金融机构对接服务机制。举办全县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省市县重点项目推介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组织银行行长进企业送服务,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政银企对接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提高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增速。
五、执法监督更加公平正义
22.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部门联合抽查,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对于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落实“轻微不罚、首违免罚”。
23.广泛推广“清廉鸡泽”智慧监督平台,在实现码上督、马上办的基础上,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涉企职能部门执法情况每月报告制度和各单位服务窗口定期评议制度,在县纪委监委聘请的特邀监察员所在企业,设立优化营商环境监测点。
六、信用体系更加遵约践诺
24.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各相关单位在招商引资、引进人才、政府采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加强前置合法性审查,严格兑现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切实履行合同义务。
25.促进企业诚信建设。完善各类市场信用信息档案,对诚信品牌企业实行白名单管理,在行政审批、信用贷款、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建立企业信用修复帮扶机制,对失信市场主体实行一企一策,通过部门帮扶,促其尽快退出失信主体名单。
优化营商环境是全县上下的共同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配强专抓力量,畅通企业诉求渠道,着力解决反映问题,持续整治破坏营商环境行为,不断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严格督导考核,强化巡察审计,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推动形成“事事关系营商环境、人人代表鸡泽形象”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