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激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激励大新县工业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推动产业集聚、转型升级,加快工业强县步伐,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措施。
一、鼓励工业企业依法纳税
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系,培植工业领军企业,鼓励工业企业依法健康纳税,以本级税务部门提供的工业企业当年度实际入库税金为依据,在本县纳税额排全县工业企业前10名且年纳税额达100万元以上,一次性奖励10万元。(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二、鼓励工业企业争先进位
坚持月分析、月调度机制,重点加大对主导工业产业、重点工业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监测调度,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鼓励工业企业创先争优,年内工业产值挤进全市前100名企业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三、鼓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
确保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两开花”,鼓励支持工业经济做大做强,加强与统计部门的沟通联系,以本级统计部门提供的工业企业年产值为依据,当年工业产值达10亿元、5亿元、1亿元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1万元。(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四、鼓励工业企业稳定发展
做好工业企业生产增量因素及项目进度摸底和预测工作,分析重点产品市场情况和企业开工情况,跟进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查找企业生产运行困难的原因,加大服务力度,辖区内规上工业企业当年产值较去年同比增长10%、5%(各含10%、5%)以上,且次年的产值保持正增长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延后至次年付款。(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五、鼓励工业企业上规入统
加强工业和信息化与统计、税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摸清临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加大临规企业申报入库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企业上规入统。对当年投产且当年进入规模以上工业行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进入规模以上工业行业是指企业首次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数时间发生在2020年期间。(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六、鼓励工业企业科技创新
实施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对科技型领军企业加大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开展产品、技术、管理和商业模式等全方位创新,引导企业提高技术先进性和竞争力,带动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进一步推动工业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推进技术进步,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创新转型,实现工业经济良性循环和跨越式发展目标,鼓励工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经自治区科技厅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补贴10万元,到期复审认定通过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七、鼓励企业开展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工业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开展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工业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登记备案,经自治区科技厅审核通过备案登记的一项成果一次性奖励5万元。(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本激励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施行期暂定至2021年6月30日。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县税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