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培育计划 (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创新驱动“八大举措”和湛江市委、市政府“三大抓手”“五大产业发展计划”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引导及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大力发展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根据《湛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培育计划》(2017-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围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带动我市特色产业及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体系,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带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提质增效,全面提升创新驱动发展水平,为加快推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通过发展新兴产业和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培育和引进高新技术企业,集聚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的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做大做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力争2017年底,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4家以上,到2020年达11家;到2020年底,高新技术产品数量达到150个,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突破18亿元。
三、重点工作
为确保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发展目标如期实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着重抓好以下九大重点工作。
(一)大力发展现代产业
1.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围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大力培育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资源与环保、高技术服务、农业装备等新兴产业。科学规划产业布局,重点突出、形成高新技术产业格局。【牵头单位:市发改局;配合单位:市经科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
2.大力发展重大项目。承接东海岛钢铁、炼化两大产业下游配套产业项目,发展大唐国际雷州电厂清洁燃烧技术项目和风电、光伏发电新能源项目,促进高新技术产品产值有大幅增长。【牵头单位:市临港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经科局】
3.大力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加快乌石17-2油田群开发,培育发展海洋生物工程企业。【牵头单位:市发改局;配合单位:市临港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经科局】
(二)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1.加快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围绕我市制糖业、农(海)产品加工业、木材加工业和菠萝罐头加工业等4大重点传统产业,应用智能控制技术和装备改造、绿色环保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胶合板阻燃防虫防腐生产技术改造,农海产品冷藏仓储和冷链物流业发展,建立传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打造传统产业发展新优势。【牵头单位:市经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
2.加快农产品加工综合利用。依托我市丰富的农海产品资源,重点发展罗非鱼皮(鳞)加工胶原蛋白技术与产业,鱼虾加工下脚料加工动物源饲料技术与产业。菠萝皮渣提取菠萝酶、核糖核酸、β-葡聚糖和酶饲料技术与产业,珍珠贝壳综合加工工艺品和建筑瓷砖技术与产业,糖蜜桔水提取益生菌技术与产业、污水生物处理与无害化排放新技术与产业,培育新型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牵头单位:市经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
(三)加强园区高新产业建设
围绕“一园二区”,制定高新技术产业倾斜政策,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同时,积极引进高新技术企业、高新科技项目和研发机构,重点培育带动产业链、创新链的高新技术龙头企业、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初创型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建设高效科技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环境,加快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形成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牵头单位:市临港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经科局、市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
(四)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1.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创建官山研发基地,集信息服务、产品开发、科技创新为一体,打造科技金融产业平台,建成雷州半岛产业带最重要的技术创新基地、科研成果转化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高素质人才集聚基地。落实省、湛江市新型研发机构扶持政策,加快推进规模以上企业、中小科技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鼓励企业建设省市技术工程中心、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农业创新中心等企业研发机构。【牵头单位:市经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2.鼓励企业自主核心技术攻关和改造。利用政府扶持政策,争取科技创新券,支持中小微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购买专利和科研成果;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组织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湛江市科技计划和技术改造项目,支持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增强高新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发展后劲。支持企业扩产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低碳绿色发展,落实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政策。到2020年,全社会研究与开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力明显提升,高新技术产品数和产值明显增加。【牵头单位:市经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统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五)加强产学研合作
坚持以创新为动力,以项目为依托,推动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科研合作。进一步加强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特派员深入企业服务,建立切实的激励机制和政策;开展科技成果对接会,促进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交流互动;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以及联合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出台相关政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研究成果在本地落户。鼓励外地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优势企业来我市建设科研实验室、研发中心和科技成果孵化基地。【牵头单位:市经科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
(六)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引进和培养各类科技人才,落实科技人才政策,建立完善人才评价、分配和知识产权激励机制,以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为载体,推动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努力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机制环境。【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经科局】
(七)加强服务体系建设
1.建设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开展科技金融业务,引导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融资高新技术产业;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金融风险贷和普惠金融业务,加强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加强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办事处,提高我市科技金融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金融服务办;配合单位:市经科局、各商业银行】
2.建设科技孵化育成体系。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基地,着力提升孵化服务能力,加快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养,催生高新技术企业;逐步建立“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专业园区”的孵化链条;完善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民营资本投入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园区建设。到2018年底,我市至少建设1个孵化器和2个众创空间。【牵头单位:市经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
3.建设科技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中介服务作用,培育科技众创空间、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科技金融服务机构,配备科技服务人员,完善服务装备设施,提高为高新技术产业服务的能力;充分发挥社会科技服务机构的专业优势,为企业提供保姆式的科技创新服务,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全流程服务,助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增量、做优存量,带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市经科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服务办】
(八)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
广泛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推进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加大对企业发明创造资助和专利交易补助支持力度,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2017-2020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保持20%以上的增幅。【牵头单位:市经科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
(九)加大奖励扶持力度
1.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力度。制定雷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政策,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补助10万元,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补助5万元,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培育库申报条件但评审未通过的企业补助2万元。【牵头单位:市经科局、市财政局】
2.加强专利资助力度。国内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500元;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700元;国内发明专利个人每件资助2000元,企业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资助每件3000元。专利代理机构为企业代理申请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代理费500元;代理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代理费200元;当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的企业,购买首次在湛江转让的发明专利(限1件)补助1.5万元或实用新型专利(限5件)每件补助500元。推进行业建立专利联盟,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行业专利联盟补助5万元。【牵头单位:市经科局、市财政局】
3.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力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和发明专利在我市转化,鼓励我市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购买科技成果和发明专利在我市转化。对首先在我市实施转化并做出特别重大贡献的科研成果、发明专利予以重奖。【牵头单位:市经科局、市财政局】
4.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加大政策引导宣传力度,全方位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等税收政策。【牵头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
5.落实各项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落实省、湛江市下达的各项科技专项经费,按规定及时拨付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并配套相应奖补资金。【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雷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培育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培育计划工作的组织协调。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经科局、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临港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编办、市金融服务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等部门及各镇(街)政府(办事处)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科局,办公室下设业务工作组和督查考核组。市政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高新技术产业相关工作、解决存在问题。各部门要建立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作机制,结合本计划的任务和分工要求,制定高新技术产业工作方案,落实措施,共同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培育计划实施。
(二)加强财政保障
1.加大本级财政科技投入。随着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所需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成果转化、专利资助、科技创新券、科技人才培养、创新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等各项科技扶持政策的落实,2017-202O年逐年加大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投入,将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列入预算,保障高新技术产业培育计划实施。
2.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努力争取上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投入,科技项目扶持资金投入,成果转化的财政投入,科技金融、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投入,形成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共同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三)优化培育环境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高新技术产业培育计划实施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科技进步活动月、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让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在全市形成共识。坚持招贤纳才,招商引技,促进产、学、研、政、商、金深度融合发展。各部门在人才引进、项目落地中,敞开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事时限,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培育产生新的成效。
(四)强化督导检查
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培育目标责任制,明确考核指标,出台考核办法,制定督查制度,成立督查小组,定期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发展情况专项督查。加强各部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落实工作的考核,实施成绩显著的部门给予表彰。各相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督导检查制度,提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人,加强检查,把工作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