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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

       导读:浦东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浦东引领区建设意见,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在产业转型升级、创新体系构建、营商环境优化等方面的主力军作用,推进浦东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实现区域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坚持“科技是第一.....

浦东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

浦东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浦东引领区建设意见,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在产业转型升级、创新体系构建、营商环境优化等方面的主力军作用,推进浦东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实现区域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以着力提升硬核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积极打造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为重点,以精心培育创新创业生态为抓手,厚植发展沃土,激活发展动能,推动浦东社会主义现代化引领区建设,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浦东实践提供坚强支撑。 

(二)行动目标

坚持“四个面向”战略方向,深刻把握新形势新要求,持续做强创新引擎,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将高新技术企业打造成为加大研发投入的蚂蚁雄兵。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企业主体培育,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提升产业链竞争能力,打造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发展稳、后劲足”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推动浦东新区建设成为引领创新转化最活跃、高新技术企业最硬核、产业创新融合最紧密的发展高地。

到 2025 年,全区年均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超 2000 家,发展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超 750 家,专精特新企业超 2500 家,科创板上市企业超 60 家。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强基育企行动,夯实发展主体基础

1、激活一批创业潜力。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科研人员带项目在浦东新区创新创业。发挥大院大所平台的技术创新溢出效应,支持“沿途下蛋”,常态化拜访科学家团队,推动创新向创业转化。深入推进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持续降低市场主体准入的制度性成本,力争实现年均新登记法人企业 2 万户以上,其中科技类企业占比不低于30%。(牵头部门:区审改办、市场监管局、科经委;配合部门:区国资委、自贸区各管理局、度假区管委会、相关镇)

2、引导一批成果转化。加强和揭榜挂帅公共服务平台等联动,对重点项目开展跟踪合作,推动落地生根。探索建立浦东新区概念验证中心,提供技术可行性、商业顾问、创业教育等概念验证活动。鼓励高校院所建设大学科技园、未来科技产业园等孵化载体,探索校地共建成果转化工作站等创新转化机制。引导新型研发机构围绕企业需求开展研发,强化产业技术供给,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牵头部门:区科经委;配合部门:自贸区各管理局、度假区管委会)

3、招引一批潜力项目。聚焦科技招商,制定重点目录,鼓励各片区局、相关镇及开发主体围绕大院大所、硬科技企业、师生创业团队等开展精准招商。加快资本招商、活动招商、平台招商,推动优质项目引入。开辟高新技术企业行政审批备案绿色通道,优化异地高新技术企业迁入的各项服务,切实解决异地高新技术企业落户的政策衔接问题,全区每年导入优质企业不少于 100 家。(牵头部门:区商务委、国资委、科经委;配合部门:自贸区各管理局、度假区管委会、相关镇)

4、孵育一批高新企业。实施孵化载体能级提升计划,确保每个镇、每个特色产业园均有孵化载体布局。强化孵化载体绩效考核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考量,打造孵化载体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摇篮”。建立在孵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画像,对在孵企业的知识产权情况、研发投入情况等进行动态监测,精准培育在孵企业,加快“小升高”。提升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GOI)赋能能级,吸引、培育更多高新技术企业。发挥经济开发区、特色产业园区、中小企业创新园区等企业培育载体的作用,打造创新企业的“蓄水池”。鼓励大企业新业务、新赛道的成熟业务进行板块剥离,注册成创新型科技企业,进行内部孵化。(牵头部门:区科经委;配合部门:自贸区各管理局、度假区管委会、相关镇)

5、攻克一批关键堵点。对硬核科技企业,开展源头追踪,把新注册科技企业纳入跟踪库,确保“注册即关注”。梳理专精特新企业、创赛企业中非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定向服务,助推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对注册地和经营地分离企业,加强主动服务,强化全区统筹、片区联动,加快信息共享、服务共进。通过专题培训等形式,从知识产权布局、财务规划等方面对外资研发中心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组织政策辅导,支持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的外资研发中心成立科技型企业。(牵头部门:区科经委;配合部门:区商务委、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自贸区各管理局、度假区管委会、相关镇)

6、根植一批优势企业。深化完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持续推动营商环境建设攻坚突破。强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做好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创新发展难题。建立重点企业监测预警机制,发挥街镇、园区第一发现人、责任人的角色功能,及时与各职能部门互动,共同开展精准服务,帮助企业留在浦东新区发展。(牵头部门:区发改委、区科经委;配合部门:区市场监管局、自贸区各管理局、度假区管委会、相关镇)

(二)实施服务惠企行动,推动服务体系优化

7、服务队伍专业化。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导师团、辅导员、联络员”三级服务体系。区级层面,设立由知识产权专家、财税专家等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导师团。重点园区、孵化载体设立专(兼)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辅导员。各片区、相关镇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联络员,推动发掘、跟踪、服务、反馈等工作高效开展。(牵头部门:区科经委;配合部门:区知识产权局、自贸区各管理局、度假区管委会、相关镇)

8、服务体系协同化。建立优质企业培育库,开展分类入库,确保应入尽入。每年组织精准推荐,动态调整培育库名单。超前谋划,提前开展专题培训,组织高企大讲堂、训练营、冲刺班、名师堂等系列活动,构建全流程、体系化、多层面的政策服务网络。(牵头部门:区科经委;配合部门:知识产权局、税务局、自贸区各管理局、度假区管委会、相关镇)

9、服务颗粒精细化。加强分类服务,潜力企业联系到位,做好政策普及和申报引导。重点企业服务到位,开展专项体检,提供咨询辅导。申报企业跟踪到位,对企业申报中难点问题,进行一对一指导。建立孵化器—加速器—园区—管理局(管委会)的信息跟踪服务机制。(牵头部门:区科经委;配合部门:自贸区各管理局、度假区管委会、相关镇)

10、服务机构规范化。引导专业化服务机构为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高质量辅导服务,准确解读和推广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成功率。支持产业协会、科技服务业协会等在条件成熟的区域、行业领域成立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工作站点,将服务下沉至企业“家门口”。(牵头部门:区科经委;配合部门:自贸区各管理局、度假区管委会、相关镇)

(三)实施科研强企行动,促进创新能力提升

11、加大研发投入支持。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鼓励性税收政策。支持企业通过引进关键技术和设备等途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大科学设施、重点研发机构及各类技术创新平台向企业开放合作。支持企业主动承担国家和上海市重点研发项目,支持企业通过浦东新区揭榜挂帅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技术攻关。(牵头部门:区科经委、财政局、税务局;配合部门:自贸区各管理局、度假区管委会)

12、鼓励知识产权创造。推动有研发无专利的企业加快实现知识产权零的突破,鼓励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合作研发、购买等方式获得有效专利。充分发挥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版权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国际运营(上海) 试点平台等的作用,提升创新服务能力。到 2025 年,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 85 件左右。(牵头部门:区知识产权局;配合部门:区科经委、自贸区各管理局、度假区管委会、相关镇)

13、推动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发挥出题者和集成创新作用,加快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等。支持研发机构升级,提升企业研发机构的技术创新能力。(牵头部门:区科经委;配合部门:区人社局、科协、自贸区各管理局、度假区管委会、相关镇)

14、促进创新产品应用。鼓励依托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浦东新区科技节、进博会等科技前沿活动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产品宣传推广。推动场景覆盖再深入,加快建设智能驾驶、元宇宙等应用场景。(牵头部门:区科经委;配合部门:区商务委、自贸区各管理局、度假区管委会)

(四)实施赋能兴企行动,强化全面要素支撑

15、强化金融赋能。发挥浦东新区科技产业天使投资母基金引领作用,推动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推进国有S基金、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等创新金融模式探索。加快引进一批国内外优秀创业投资机构,支持各类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基金投资科技企业。鼓励银行、担保、保险、融资租赁等各类金融机构推出更加契合科技企业的科技信贷创新产品。实施上市培育计划,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进行上市、并购重组和再融资。(牵头部门:区金融局;配合部门:区国资委、科经委、财政局)

16、强化数字赋能。优化升级高新技术企业专属网页,集中发布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要点和培训课程,链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导师和服务机构,依托移动端平台开展多样性的政策宣传解读,对潜力库企业精准推送。推动数字化赋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前瞻布局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新一代超算、云计算、人工智能平台、宽带基础网络等基础设施。(牵头部门:区科经委;配合部门:自贸区各管理局、度假区管委会、相关镇)

17、强化人才赋能。依托新区“1+1+N”人才政策体系,建立全球高端人才引进“直通车”制度,深化紧缺人才引进落户机制。加强卓越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完善产教融合育人机制,依托临港新片区打造产教融合示范城市核心区。优化人才发展保障,做好住房、子女教育等服务支持。(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人社局;配合部门:区建交委、卫健委、教育局、自贸区各管理局、度假区管委会)

18、强化空间赋能。加大产业用地供给,探索产业用地多用途复合使用、混合布局、空间设施共享。用足规划保留产业空间,鼓励存量产业用地“零增地”提容,扩大混合成分比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按照规划和产业导向,存量工业和仓储用地经批准提高容积率和增加地下空间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结合产业发展趋势和新型空间需求,加强有效产品和服务提供,国资企业实现1000 万平方米以上厂房、研发等复合型的产业空间载体供给。(牵头部门:区规划资源局;配合部门:区科经委、国资委、自贸区各管理局、度假区管委会)

19、强化政策赋能。对注册在浦东新区首次认定、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一定财政资助,探索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补贴。统筹现有政策资源,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支持,创建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导图”小程序,整合相关政策、服务、反馈等功能。(牵头部门:区科经委;配合部门:区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委、人社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局、自贸区各管理局、度假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建立区分管领导牵头、科经委统筹、各有关部门、园区和镇政府联动的推进机制。统筹发展规划、政策供给、项目落地等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中的瓶颈问题。(牵头部门:区科经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商务委、人社局、市场监管局、自贸区各管理局、度假区管委会、相关镇)

(二)强化部署落实

制定重点任务分工表,明确各主体的责任、工作任务及任务节点。建立监督评估制度,由科经委统筹,每月动态跟踪任务进展,对推进情况汇总分析,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牵头部门:区科经委;配合部门:自贸区各管理局、度假区管委会、相关镇)

(三)加快宣传推广

树立发展标杆,综合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多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强化典型案例宣传。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和发展模式,全面营造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区科经委;配合部门:区委宣传部、自贸区各管理局、度假区管委会、相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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