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加快引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实现“双倍增”目标,根据《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7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2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六届二次全会部署和区委第十四届四次全会要求,以提升企业创新力和竞争力为根本,以构建全周期梯次培育体系为抓手,坚持企业主导和政府引导并重、数量增长和质量提升并举、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并进,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为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贡献一域力量。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突破400家、科技型企业超过7000家。到2027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在2022年的基础上实现“双倍增”,分别超过500家和9000家;全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突破25家、制造业单项冠军数量进入全市第一阵营;规模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40%,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30%。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构建科技企业梯度引育体系
1.积极招引创新型企业。强化我区产业补链延链强链,聚焦“一区五城”科创载体,优化招商投资促进举措,将引育高企科企纳入招商协议条款,每年引育高新技术企业5家以上、科技型企业50家以上。打造重大应用场景,吸引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落地。(牵头单位:区招商投资局;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国资中心等,区属国有公司)
2.量质并举孵化科技型企业。围绕我区产业布局,充分发挥各类创新主体作用,加快孵化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支持各类人才依托孵化平台、科创平台、互联网平台等创办科技型企业,鼓励链主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通过培育内部创业团队、投资产业化项目、剥离业务等方式派生创办科技型企业。聚焦科技型企业认定标准,每年筛选不低于1500家作为“微成长”重点服务对象,推动其成长为科技型企业。建立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将达标企业及时纳入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体系。(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国资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税务局等,各镇街,区属国有公司)
3.精准施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聚焦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建立科技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培育体系,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每年筛选不低于300家“小升高”的科技型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开展精准化服务,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支持科技型企业提升创新能级。(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国资中心、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各镇街,区属国有公司)
4.凝心聚力壮大科技领军企业。主动融入全市科技企业提升“十百千”工程,提质发展市场主体。建立企业上市辅导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充实科创板上市企业储备库,推动优质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加快打造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到2027年,力争上市企业达到10家。(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金融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区国资中心等,各镇街,区属国有公司)
(二)持续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5.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引导科技企业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研发中心、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推动企业研发机构提质扩面。开展区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认定,建立市级创新平台储备库,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培育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市级创新平台。大力推动科技领军企业创建国家级创新平台。到2027年,有研发机构的规上工业企业占比达到60%,依托企业重组(新建)各类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100个以上。(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国资中心,区属国有公司)
6.鼓励企业加大研发费用投入。实施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行动,提高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积极组织申报市区联动重大科技专项和开展区级“揭榜挂帅”科技专项,力争突破一批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形成一批以高价值发明专利为核心的自主知识产权。落实科技企业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制度,依法加大对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等创新产品政府非招标采购力度,带动企业技术研发及产品迭代升级。到2027年,有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占比达到65%,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中心,各镇街,区属国有公司)
7.有效提升产业创新协同水平。实施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合作专项行动计划,积极引育平台型企业、生态型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群发展。聚焦产业技术创新需求,支持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推进落实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行动,支持科技企业牵头推进一批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在硅基光电子等未来产业上,培养更多科技型企业。(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国资中心等,区属国有公司)
(三)发挥科创载体综合集聚作用
8.支持科技创新核心承载区引领科技企业集群发展。将科技企业培育成效作为重庆国际生物城、数智产业园、大江科创城等各区属国有公司科技创新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支持各区属国有公司围绕五大产业集群引育科技企业,推动区属国有公司构建梯次型、全周期、长效化的科技企业成长体系。推行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模式,建立亩产效益评价体系,完善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机制,积极争取科技企业创新积分制改革试点,建设一流高科技园区。(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属国有公司)
9.不断提升高校院所创新创业效能。高质量建设环重庆理工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深入实施辖区高校对接产业赋能行动计划,搭建区内外高校院所与五大园区“千军万马对千军万马”对接联系体系,推动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进”“双向”,提高人才培养、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成效,推动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每年园区共建或壮大创新基地不少于1个,征集企业技术需求不少于30个,开展市科技成果进区县、科技专员“入园进企”等专场活动不低于1场,举行技术交流论坛等各类活动不少于10场,促成向企业提供技术攻关、人才培养等科技服务项目不少于10个。(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属国有公司;责任单位: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在区高校、科研院所)
10.发展壮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出台《全区高质量孵化载体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引导区属国有公司、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多元主体,围绕产业链、创新链,部署孵化链,打造规模化、专业化的高质量孵化载体,形成“环重庆理工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重庆国际生物城高峰湖创新创业孵化社区+重点产业孵化加速平台+特色孵化载体”集聚化布局,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孵化全链条。全区建成孵化载体总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聚集孵化企业和创业团队2400个以上,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36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60家以上,重点打造具有全市影响力的大型孵化载体2个,特色载体6个以上,市级孵化载体10家以上,国家级孵化载体2家以上。(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属国有公司)
(四)优化全社会创新创业生态
11.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用好用活重庆英才计划和巴南“菁英计划”,贯彻落实《巴南区关于加快人才集聚促进产才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巴南区“为科技工作者办实事助科技工作者作贡献”工作清单》,做好重庆英才B卡认定和管理服务,积极做好重庆英才A卡推荐。持续打造“百万英才兴重庆——‘巴’方来才‘南’得有你”引才品牌,开展博士渝行周、生物医药专场等系列引才活动,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600人以上。选派市、区两级科技特派员不少于20名开展乡村振兴产业技术指导。深入推进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持续与温江区联合承接举办中国创新创业挑战赛成渝专题赛暨第三届巴南—温江“赋能杯”科技创新大赛,举办“助你启航”“巴南工匠”等系列赛事活动。(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教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属国有公司)
12.不断提升科技服务水平。线上围绕数字化改革创新赋能,充分发挥重庆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巴南试点平台作用助力实现“双倍增”。一是集聚形成新数据。汇聚更多知识产权、税务及线下镇街、区属国有公司、第三方走访等数据,强化底层数据基座。二是全面画像更精准。完善企业评价体系、健全各类标签、模型库,扩大分析范围,实时更新准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准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四大培育库。三是开拓服务新模式。由“企业找”转为“主动推”,提供解决方案;探索“创新券”“积分制”运用模式,激活试点平台各方活力,优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线下围绕专业化优质服务,依托“一区五城”和五大产业集群,打造科技服务业集聚区。扎实开展全区科技型企业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活动,建立三级走访服务体系,优化企业服务。强化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等专业服务,打造通用型、高水平科技服务公共平台,鼓励开放科创基地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到2027年,力争新增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企业20家以上。(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
13.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区内企业、高校院所牵头建立独立法人化运行的新型研发机构。探索以“研究院+产业园区”模式,创办混合所有制产业技术研究院。用好“巴N条”“星十条”“人才新政”等系列政策,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探索新模式,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鼓励重庆理工大学、重庆国际免疫研究院等单位率先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探索形成市场化赋权、成果评价、收益分配等制度。提质建设重庆国际生物城生物医药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引育创建优质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充分发挥技术开发、转让、转化、服务等作用,鼓励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培育科技服务市场,加大政府购买科技服务力度,拓展科技服务业市场需求空间,推动科技中介新业态发展。用好巴南易智网,立足技术成果“摆渡人”、创新创业“孵化人”和科技创新“服务人”,设立技术经纪人培养和培训基地,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发挥重庆市大数据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作用,持续引进大数据科技成果在巴南落地转化。到2027年,全区技术合同登记额超100亿元。(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教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税务局、国际生物城公司)
14.支持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力争实现高新技术企业高价值发明专利全覆盖。结合我区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积极支持“重庆国际生物医药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重庆市新型显示产业专利导航中心”运行,深化知识产权服务,强化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促进知识产权价值转化,拓宽高价值专利价值实现渠道。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强化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相结合,充分运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措施,营造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到2027年,力争全区每亿元研发投入高价值专利产出达到17件。(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国际生物城公司、数智产业园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巴南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工作专班,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和区科技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区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区属国有公司分管领导为成员,各单位承办科室负责人作为专班联络员,统筹推进实施。区科技局牵头抓好方案实施,区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推进落实,主动作为,做好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街、区属国有公司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目标、工作、政策和评估体系、因地制宜完善工作措施,清单化项目化落实,充分发挥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孵化载体等作用,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落实。(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国资中心、区税务局等,各镇街,区属国有公司)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区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争取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区级层面探索建立镇街、区属国有公司工作激励机制。依法依规通过税收优惠等多种方式激励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及时兑现“巴N条”等奖补政策,修订出台《巴南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强化政策激励。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基金、科学捐赠等多元投入。(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国资中心,各镇街,区属国有公司)
(三)强化金融扶持。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科技企业的股权投资力度。支持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科技型企业,鼓励科技型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探索设立市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敢贷敢投科技创新。充分运用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数字供应链产品等金融创新产品作用,探索设立巴南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增信分险功能,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和市级产科金服务平台功能,促进产业、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加大对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区金融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招商投资局、区市场监管局,人行重庆巴南支行、巴南银保监局)
(四)优化资源配置。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培育数量作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考核为优秀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适当奖励。支持专业化、市场化高技术服务机构提供优质便捷科技服务。依法依规积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贷款、用电、用水、用地等,鼓励纳入各类重点支持清单。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科技企业投资项目纳入区重大产业项目库。用好新型产业用地(M0)政策,为企业提供低成本发展空间。(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国资中心等)
(五)加强监测评价。开展全区科技型企业的调研评估,全面掌握科技型企业发展现状。利用重庆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巴南试点平台,开发全区科技型企业数字化监测功能,加强结构分析和精准画像,充分利用科技创新监测体系,动态监测工作进展。建立督查机制,按照年度工作目标,定期进行督查通报。建立赛马比拼机制,将工作成效纳入单位的考核评价,以创新报表等方式,实行月调度、月监测、月通报。推动形成比学赶超、创优争先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国资中心等)
(六)加强总结宣传。统筹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培育等工作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科技创新政策宣传解读,提升政策的知晓度和落地率,激发企业申报认定热情,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工作的良好氛围。在相关网站设立专栏,及时总结宣传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先进典型,为全区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提供示范样板。培育创新创业文化和企业家精神,激发科技人员和企业家的创新创业热情。(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国资中心等,各镇街,区属国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