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镇属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我镇经济结构调整,营造我镇经济追越赶超的发展态势,激发我镇经济内生增长动力,全面提升我镇经济综合竞争力,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扶持政策,以资激励全镇各经济单位加快高质量发展。
一、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土地亩产效益,提升工业企业规模档次。
(一)税收贡献奖
1.航母企业奖。对当年度实缴税收5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每家予以奖励20万元。
2.纳税十强企业奖。对当年度实缴税收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及以上,且在当年度全镇工业税收排名前10位的工业企业,每家分别予以奖励3万、2万、1万元;当年度实缴税收首次达到上述标准的,在原有基础上再分别增加奖励1万元。
3.亩均五强企业奖。对当年度实缴税收100万元及以上,且在当年度全镇亩均税收排名前5位的规上工业企业,每家予以奖励3万元。
(二)产值贡献奖
1.功勋企业奖。对当年度工业产值5亿、1亿、5000万元及以上,且同比增幅20%以上的工业企业,每家予以奖励5万、3万、2万元。
2.新增规模以上奖。对当年度工业产值首次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月度升规的每家予以奖励2万元,年度升规的每家予以奖励1万元。
3.年度晋星奖。对当年度工业产值首次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每家予以奖励3万元;对当年度工业产值首次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每家予以奖励2万元。
二、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1.高新培育奖。对当年度获评国家高新技术创新型企业的工业企业,每家予以奖励2万元。
2.技术提升奖。对当年度研发费用投入500万(以统计入库为准)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每家予以奖励1万元。
三、鼓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对当年度通过安全标准化创建或者复评的工业企业,按实缴税收贡献额依次取前5名,每家予以奖励1万元。
四、激发全镇招商引资热情,招好商、招大商,夯实产业基础。
1.招商贡献奖。对招引投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并成功落地我镇的企业或个人,每成功招引一个项目奖励5万元,具体见招商引资认定表(附件1)。
2.重大项目奖。对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1亿、3亿、5亿、10亿及以上且设备投资比50%以上的工业项目,每个分别予以奖励5万、10万、30万、50万、100万元,工业地产项目不在此列。
五、加大建筑业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在外乡贤回归。
1.建筑航母企业奖。对当年度实缴税收5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企业,每家予以奖励10万元。
2.建筑企业纳税十强奖。对当年度实缴税收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及以上,且在当年度全镇建筑企业税收排名前10位的企业,每家分别予以奖励3万、2万、1万元。
3.建筑劳务突出贡献奖。对当年度实缴税收3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劳务企业,每家予以奖励2万元;对当年度实缴税收2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劳务企业,每家予以奖励1万元。
六、鼓励利用好美丽乡村资源,激活乡村活力。
1.农业贡献奖。对当年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农业项目,每个予以奖励5万元。
2.美丽经济奖。对当年度成功举办各类休闲旅游等节庆活动,且单次活动吸引客流达10000以上人次(以镇政府认定为准)的村庄,每10000人次予以奖励5万元,客流以10000人次为基数计算倍数,奖励金额按人次倍增整数予以倍增。对新开发创建且年接待10个及以上规模剧组(以镇政府认定为准)入驻拍摄并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影视基地,基地所在村及开发单位分别予以奖励5万元。对新开发建设且年接待游客5万人次及以上(以镇政府认定为准)并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旅游景点,所在村予以奖励20万元,奖励金额可按5万人次的倍增整数予以倍增。对房间数40个及以上且年床位入住率30%及以上(以公安系统数据为准)的民宿村,予以奖励20万元;对房间数50个及以上且年床位入住率50%及以上(以公安系统数据为准)的民宿村,予以奖励50万元。
七、加大对商贸经济的扶持,繁荣经济圈。
1.商贸企业纳税十强奖。对当年度实缴税收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及以上,且在当年度全镇商贸税收排名前10位的商贸企业,每家分别予以奖励3万、2万、1万元;当年度实缴税收首次达到上述标准的,在原有基础上再分别增加奖励1万元。
八、否决事项(年度内有下列事项之一的不得参评)。
1.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或产品质量事故,造成较大影响;
2.发生较大劳资纠纷和环保问题,引发信访事件;
3.不配合环境综合整治、企业污水零直排创建等重点工作的;
4.有违法违纪被查处的。
九、其它事项
1.上述扶持政策适用于在巍山镇行政区域内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地在巍山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体系健全,在巍山镇依法纳税,且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或单位,国有企业单位除外。
2.上述一至七个大项奖励按每个大项内就高不重复原则,税收按纳税大户口径评比,产值和投资以统计局口径评比。
3.本意见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暂行两年,实施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本意见由巍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中共巍山镇委员会
巍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