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国家科技部认识到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的发展对整个国家的经济的重要性,在高新政策的实施过程中,一些投机取巧的想“浑水摸鱼”的“假高新”、“伪高新”公司试图利用假材料套取国家资金。
2018年开始科技部打破了2008年以来只“书面审核”,不看“企业实际”的情况,施行申报高新现场走访考察检查,坚决杜绝“假高新”、“伪高新”。同时,企业申报成功国家高新以后,每年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一些材料,国家能够实时监控每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
1.高新技术企业年报企业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其资格有效期内应每年5月底前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报送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另外,根据文件规定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无论何种原因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当年不得再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以高新技术企业需要特别重视企业年报事宜,及时填报并查看审批结果。
2.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从近几年的统计局通知情况来看,全国大部分区县在每年年初都需要在统计局官网上申报统计年报,在年报报表中有研发项目表、研发要用表等跟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的数据需要申报。本统计申报必须按照项目归集研发费用,对大部分高新技术企业来说,需要提前划和整理所需的数据,以免错过申报时间等。
3.高新技术企业其他平台申报从2017年的情况来看,涉及的申报平台有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年报及相关区科委或管委会通知的数据申报事宜。
4.高新技术企业更名企业如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有效期限内发生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要在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网上进行更名并到相关部门递交相应的更名资料。
国家的态度是:企业不必抱着侥幸的心理去铤而走险,企业如未能按照相关的要求提供资料,或者提供的留存备查资料与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情况、相关技术领域、产业、目录、资格证书等不符,无法证实符合优惠事项规定条件的,或者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其已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并按照税收征管法等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