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组织与完善。如果企业委托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应重点关注研发活动、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之间的匹配度和对应关系,企业切勿因寻找到服务机构而忽略到这个环节,配合机构做好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企业技术人员自主撰写的应按照技术点的全面、细致、条理、逻辑、精炼的原则撰写,特别是相关的佐证资料和附件既要全面完整性,又要突出重点,注意项目之间的逻辑和呼应关系,并且前提是确保项目的真实性。
2.申报资料严谨性审核。申报材料初稿尽量提前谋划撰写,以便有充足的时间进行修改完善。也应该认真学习研究申报通知的内容,掌握2020年的申报方式方法。同时注意与主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提醒材料组织者做好修改完善工作。
3.材料上报前的核查。材料上报后,科技主管部门会邀请部分专家对所有申报企业的材料进行集中会诊,企业及时做好相关记录,认真做好修改。如主管部门不组织,企业或者服务机构也尽量自主邀请相关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查。各地上报材料通常会分两步:第一步网上申报,第二步书面材料上报。书面材料一般应于通知截止时间提前一周到10天上报至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上报数量需与当地科技部门提前做好沟通,并注意材料印刷装帧质量。万不可出现缺漏页、不规整、修改页参差不齐不牢固等问题。
4.与科技部门保持沟通。省级(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各地申报材料后,将会集中时间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在这个过程中,各申报企业应及时与当地科技部门保持沟通,了解掌握评审信息。
5.及时落实材料修改完善。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若通过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中的疑点和欠缺,提出申报企业提供书面说明或补充材料,企业应抓住此次难得机会,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资料上报。
6.配合做好现场核查。通常评审结束后,会集中安排进行税务/科技部门的现场核查,一般会责成当地税务部门会同科技部门来进行,主要是核查企业纳税情况与申报资料相关内容的一致性,申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等。企业应积极主动做好配合工作,提供好相关纳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