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企认定)是近年来非常热门的科技项目之一,通过高企认定不仅对企业形象有极大提升,还能减征企业所得税,深圳企业通过高企认定还可以获得最高35万元的奖励。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之后,企业所得税税率由25%降为15%。企业所得税优惠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无需单独备案。
除了办理企业所得税优惠之外,已经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还要做好各种统计数据的填报,切不可掉以轻心。
高新技术企业每次认定有效期为3年,3年之后需要重新认定,重新认定的条件与首次认定一致,因此为下一次重新认定做好准备也非常重要,如果没有准备到位导致企业丧失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就非常可惜了。
根据本公司项目申报专员的总结,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认定以后,还要做好以下5项工作:
01、统计数据填报
⑴国家科技部火炬系统报表(不可补填)
填报对象: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上报时间:每年2-3月
填报网站: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⑵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年度发展情况报表(不可补填)
填报对象: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上报时间:每年3-5月
填报网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注: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⑶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月度统计报表(可补填)
填报对象: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上报时间:每月15日前
填报网站: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
⑷深圳市统计局统计报表(不可补填)
填报对象:纳入统计局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服务业,包括其中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
上报时间:每年1-3月
填报网站:深圳市统计局企业一套表网上填报
注:规模以上企业及已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规模以上企业需要填报统计报表,已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但不是规模以上企业不用填报。
02、财务
⑴研发费用台账
台账应分研发项目逐年建账;直接投入材料、负责单独项目的人员费用应直接计入研发费用台账当中;针对其他不能确定的项目计入研发费用台账的时候要秉持简单、可操作的原则进行归集。
⑵比例
除了要建立研发费用台账外,还需注意研发费用在销售收入中的占比,收入小于5千万的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能低于6%。
03、研发
⑴立项报告数量、人员分配
立项报告3年应准备15-18个左右;同时也应注意项目参与人员、跨项目人员的工时划分、研发领料与生产领料的区分等。
⑵科研人员
科技研发人员占比应占公司总人数10%以上。
04、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数量要求为1项发明或8项实用新型专利或12项软件著作权。
除发明专利以外,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在下次重新认定时不能重复使用,重新认定当年申报前获得的专利或软著当年也可以使用。
高新技术企业应保持每年知识产权增长更新,每年申请2-3项实用新型专利或登记3-4项以上软件著作权。
05、及时报告企业重大变化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
⑴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⑵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重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