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
一、扶优培强创新平台
对国家实验室(基地)、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新认定的国家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和省级产业创新中心,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对省政府确定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按省补助后投资额的30%予以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省级以上实验室,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运行后补助经费。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单个不超过30万元奖励。对被省上评估为优秀的省级新
二、加大产业(技术)科技创新支持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领航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备案入库的瞪羚企业,给予5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支持,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支持。对企业年度研发投入增量部分给予不超过20%、单个企业最高20万元后补助支持。
三、支持科技创新服务和成果转移转化
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对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产业链上下游联合攻关,并取得重大突破、实现成果在雅转化的创新联合体,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
四、大力集聚高端创新人才和团队
在雅单位每培养或新增全职引进一名两院院士、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实施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设立科技创新人才(团队)、科技创业人才(团队)等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取得国省级科技项目立项的高端人才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探索实施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包干制”试点。
五、支持农业产业科技创新
深化拓展市校(院、企)战略合作,推进新
申请主体根据《四川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