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整理了四川省攀枝花市及下辖市区县(东区)专利资助、高新企业认定奖励、品牌商标资助等政策。
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网站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攀枝花市
专利资助范围和条件
(一)已获专利授权的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
(二)第一专利权人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单位或有本市正式户口的个人。
(三)第一专利权人申请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四)专利资助资金申请,应由第一专利权人在自专利授权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即上年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期间授权的专利),逾期不予受理。
同一件专利只能申请一次专利资助。
资助标准
(一)职务发明
1、发明专利
(1)1-2件,资助3000元;
(2)3-6件,资助6000元;
(3)7-10件,资助10000元;
(4)11-30件,资助20000元;
(5)30件以上,资助30000元。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1)3-10件,资助4000元;
(2)11-30件,资助8000元;
(3)30件以上,资助15000元。
(二)非职务发明
1、发明专利 2700元/件;
2、实用新型专利 1800元/件;
3、外观设计专利 1800元/件。
(三)涉外专利
5000元/件(同一专利最多资助两个国家和地区)。
依据:攀枝花市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http://www.panzhihua.gov.cn/zwgk/xxgkzdgz/ggfwxx/kjjjf/595234.shtml
推动和引导企业技术创新。加大对优势产业的技术创新支持力度。新获得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民营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新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民营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新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民营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企业承接高校、科研机构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具有有效职务发明专利的科技成果在市内成功实施转化的,按企业购买研发服务合同非关联交易额的5%以内给予事后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依据:关于印发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攀府发[2017]14号
http://www.panzhihua.gov.cn/zwgk/xxgkml/pzhzfxxgk/zfxxgkxx/index.shtml?govInfoId=20170503121154-593233-00-000
着力培育科技创新主体
(一)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对每次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瞪羚企业培育行动。对新备案的瞪羚企业,给予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行动。对新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鼓励相关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主导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的,每项标准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5万元、5万元奖励;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的,每项标准分别按主导奖励标准的50%给予奖励。
支持创新创业平台载体建设。
鼓励高起点新建科研机构,引导支持国内外著名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知名科学家及其科研团队等在我市新设立研发机构,对新引进入驻攀枝花市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院所给予200—500万元的启动资金资助,并在土地、用房、人才生活等方面给予政策保障。对新建的省、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建设资助。
支持创新平台提质增效,对新获得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的企事业单位,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的企事业单位,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新晋升为国家、省级、市级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并通过认定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60万元、20万元建设资助。
支持打造特色“双创”品牌。鼓励各类专业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开展创新创业大赛、创享汇、论坛、训练营等创新创业活动,经认定后,给予每年不超过活动费用3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对获得各类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活动奖励的项目、个人,按50%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
对获得国家、省级科技进步奖励的第一完成单位,按50%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
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的专利,对专利权人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四川省专利奖特等奖、一等奖的专利,对专利权人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依据:攀枝花市科技创新政策六条
http://www.panzhihua.gov.cn/zfxxgk1/zc/szfwj/1717960.shtml
东区
对于获得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的,给予发明500元/件、实用新型100元/件、外观设计100元/件资助;对于获得专利授权证书的给予发明1000元/件、实用新型500元/件、外观设计300元/件资助。
对于获得国家授权的版权作品一次性给予2000元/件奖励。
对于获得国家认证的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分别一次性给予30000元、30000元、10000元和5000元奖励。
对于获得国家认证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植物新品种分别一次性给予10000元奖励;对于获得认证的四川省名牌产品(服务)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
对于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分别一次性给予10000元、5000元、3000元和1000元奖励。
对于创建并获得资质认证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000元奖励;对创建并获得资质认证的省级创新型企业,一次性给予20000元奖励。
对于获得中国质量奖、四川省政府质量奖、攀枝花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30000元、20000元、10000元奖励。
对于开展科技创新试点示范工程创建并经市级以上科技、科协部门认定的科普示范、知识产权试点、知识产权优势培育、知识产权示范的企业、基地、社区(行政村)等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国家级30000元、省级20000元、市级10000元的创建工作补助。
依据:攀枝花市东区科技创新奖励资助办法
http://www.scdongqu.gov.cn/zwgk/zcfg/qzfbwj/209293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