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关于聚焦产业建圈强链 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坚持以实体经济为着力点,聚焦产业建圈强链、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以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武侯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支持“链主”企业四链融合引领发展
(一)支持高能级“链主”企业投资落地
鼓励高能级“链主”企业来我区投资科技研发、总部结算、品牌营销、资产管理等功能性项目,对亩均投资大、实收资本高、创新带动强、人才吸引多、经济贡献大的重大产业化项目(企业),由“链长”组织专班全力保障服务,并根据项目情况给予针对性政策措施支持。〔牵头单位:区投促局、各产业链牵头部门〕
(二)支持“链主”企业塑造标杆示范
由各重点产业“链长”专班牵头,每年评定对重点产业链“四链”融合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标杆“链主”企业,由区政府通报表扬并给予企业经营管理团队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同时在人才引进、商务配套、入学就医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各产业链牵头部门〕
(三)支持“链主”企业提升产业带动力
1.对“链主”企业投资建设的科技创新平台、行业性公用平台、供应链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人才交流交往平台等,实行提级服务,纳入“链长”月调度范围,加大政策、资源、要素倾斜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局〕
2.支持“链主”企业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区属国有企业深度合作,以专业楼宇打造、特色园区建设、“飞地经济”等多种方式,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各产业链牵头部门、各区属国有企业〕
3.支持“链主”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开放共享科技平台、科研设备、科技基础设施资源赋能本土企业。对申报备案的共享服务平台,按照平台服务费用最高不超过20%的标准,给予共享服务平台每年最高100万元的服务补贴。〔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局〕
4.鼓励“链主”企业产业链采购。支持“链主”企业“圈链融合”订单采购,采购额1亿元以内部分按2.5‰给予奖励,超过1亿元部分按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牵头单位:各产业链牵头部门〕
二、支持链主链属企业集群式发展
(一)支持知名企业落户聚集
1.租房补贴。“链主”企业、高能级500强企业(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国民营500强、中国新经济500强,下同)、央企、境内外上市公司、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境外法人、“双招双引”专家团队新办独立法人企业,且落户一年内实现上规入库,或持牌金融机构新办市级以上分支机构的,可据实按不超过2000平方米、60元/月·平方米的标准,或实际租金的80%,给予一年期不超过150万元的租赁办公用房补贴;第二、三年,上述企业营收增速高于全区行业平均增速的,则继续按上述标准予以补贴。其他新办企业(不含房地产项目公司、餐饮娱乐等属地类企业)落户一年内实现上规入库的,可据实按不超过1500平方米、30元/月·平方米的标准,或实际租金的40%,给予一年期不超过60万元的租赁办公用房补贴;第二、三年,上述企业营收增速高于全区行业平均增速的,则继续按上述标准予以补贴。〔牵头单位:区投促局〕
2.装修补贴。“链主”企业、高能级500强企业、境外法人、“双招双引”专家团队新办独立法人企业且落户一年内实现上规入库,或持牌金融机构新办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的,可据实按不超过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最高100万元装修补贴。〔牵头单位:区投促局〕
3.购房补贴。“链主”企业、高能级500强企业、央企、境内外上市公司新办独立法人企业并一年内实现上规入库,或持牌金融机构新办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且营收规模进入全区行业排名10强的,可据实按购房款的10%或不超过3000平方米、15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最高500万元办公用房购房补贴。〔牵头单位:区投促局〕
(二)支持打造特色产业园区
1.支持特色产业园区建设运营。对“链主”企业、重点产业龙头企业牵头设立特色产业园区的,由该产业链主管部门负责,对其在园区运营、企业招引、产业培育、生态打造、人才引育等方面给予专项支持。〔牵头单位:各产业链牵头部门〕
2.支持特色产业楼宇提质增效。积极鼓励特色产业楼宇集群发展,对楼宇业主、专业运营企业(机构)升级改造楼宇载体的,按实际投入成本给予最高500万元融资贴息补贴;对楼宇业主、运营企业(机构)、物业服务机构等管理运营专业楼宇的,根据其综合经济贡献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三)支持构建特色产业集群
支持“链主”企业招引聚集“链属”企业。“链主”企业引进聚集无资产关联关系且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配套企业,按照新引进配套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的1‰,给予“链主”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招引奖励。新引入配套企业当年上规入库的,再给予“链主”企业1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投促局〕
三、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
(一)支持企业梯度发展
1.个转企。对于经税务部门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给予企业5000元一次性奖励,并可按规定享受新办企业政策扶持。〔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2.分改子。对符合我区重点产业领域(不含房地产业、建筑业)并正常经营纳税的分公司转子公司,且不改变原来的实质经营活动的,按实际到位资本的2‰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并可按规定享受新办企业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3.小升规。对首次上规入库且当年总产值增幅高于全区规上工业企业平均增幅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限额以上商贸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成功纳入联网直报后2年内主要统计数据实现持续增长的企业再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局、区住建交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
4.子升总。对区内正常经营纳税的企业经认定为成都市总部企业的,除享受市级奖励外,再给予4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区内正常经营纳税的企业经认定为武侯区总部企业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区级总部企业升级认定为成都市总部企业的,进行补差额奖励。〔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二)支持企业提能发展
1.支持工业企业加快发展。对我区规上工业企业,年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3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20亿元、30亿元、4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65万元、80万元、9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年总产值超过40亿元后,每增长10亿元,再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连续2年总产值实现正向增长的规上工业企业,按申报上一年工业总产值1亿元以下、1亿元(含)—5亿元、5亿元(含)—10亿元、10亿元(含)—30亿元、30亿元(含)以上5个档次,年总产值分别同比增长25%、20%、15%、13%和10%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20万元、35万元、50万元和70万元一次性奖励。(以上奖励资金可用于奖励企业经营管理团队及企业人才,“提能发展”板块各条均适用)〔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局〕
2.支持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科技服务企业加快发展。对我区规上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科技服务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0.5亿元、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且达全市平均增速的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4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此基础上,营收增速每增加5%再奖励1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局〕
3.支持现代商务商贸企业加快发展。对纳入我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的限上商贸企业,年零售额规模达到2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及以上,且达全市平均增速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40万元、80万元的奖励。对我区限上批发业企业,年销售额规模达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及以上,且达全市平均增速的,分别给予8万元、16万元、40万元、6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对我区规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且达全市平均增速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4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此基础上,营业收入每增加5000万元,额外奖励1万元,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80万元。对我区规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且达全市平均增速的,分别给予4万元、6万元、12万元、25万元一次性奖励;在此基础上,营业收入每增加1000万元,额外奖励1万元,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4.支持文创文旅企业加快发展。对我区新办文化创意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以其主营业务收入的5‰为参照数,自企业正常经营之日起,前五年分别给予参照数100%、100%、80%、60%、40%的奖励。对我区规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限上住宿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1亿元(含)、2亿元(含),且达全市平均增速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此基础上,营收增速每增加5%再奖励1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牵头单位:区文体旅局〕
5.鼓励企业扩大固定资产投资。对从我区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固定资产投资库且设备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的工业建设项目,按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的5%,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含市、区两级补贴)。对从我区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固定资产投资库的其他设备购置项目,新增投资在2000万元到1亿元的,给予企业1‰的奖励,新增投资在1亿元以上到3亿元的,给予企业1.5‰的奖励,新增投资在3亿元以上的,给予企业5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6.鼓励企业投资到位。对新设或增资不低于100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且实际到位不低于100万美元的,按新设或增资之日起1年内(含1年)到资、1-2年内(含2年)到资、2年后到资,分别根据实际到位外资部分的2%、1%、4‰给予单年最高20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年外商直接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重大外资新设和增资项目,经市级评审认定,按照其年外商直接投资金额的2%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投促局〕
7.鼓励服务贸易及服务外包。对年度服务贸易进出口额或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金额达到100万美元、300万美元、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的外贸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每超过500万美元再奖励5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三)支持企业领先发展
1.设立评选年度“武侯区成长型100强企业”“武侯区创新型100强企业”“武侯区贡献型100强企业”,由区政府授牌并通报表彰。对获得通报表彰的企业,纳入武侯区重点优势企业“一对一”服务名录,并由区级产业主管部门牵头在行政审批、能源保障、要素配套、数字赋能、机会清单、项目融资等方面给予重点服务。〔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2.支持企业上榜晋级。培育打造龙头企业集群,驻区企业实现上规、上榜(入选高能级500强、国家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新技术、新经济双百、新经济示范企业等榜单)、上云、上市的,给予最高5000万元奖励,将企业集群培育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激励体系。〔牵头单位:各产业链牵头部门〕
四、推动重点产业链提质增效
(一)大健康
鼓励创新药及高端医疗器械研发生产、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生物医药产业专业服务、转化医学、数字健康等医药健康领域企业落户,打造高端医药健康产业链和创新链,给予单项最高5000万元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华西医美健康城管委会、区卫健局〕
(二)现代金融
鼓励金融机构集聚发展。对法人持牌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分别给予单项最高1亿元、2000万元入驻奖励,对持牌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给予单项最高500万元新办奖励,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给予单项最高500万元投资奖励。〔牵头单位:区国资和金融局〕
(三)现代商务商贸
鼓励贸易型总部企业、贸易龙头上下游企业落户,支持商对客电子商务(B2C)上规模、首店首秀首发项目、示范消费场景打造、专业(特色)楼宇培育,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四)文创文旅
鼓励创意设计、现代时尚、文博旅游、音乐艺术、数字文创、传媒影视、体育等细分领域企业落户,支持文创知名品牌创建、赛事节会展会举办、文化产品及服务进出口贸易,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金支持。〔牵头单位:三国创意设计管委会、区委宣传部(区文产办)、区文体旅局〕
(五)都市工业
鼓励消费电子、医药健康、新型材料、微波射频等领域链主企业引领带动都市工业加速、持续、创新发展,从工业载体建设、土地集约利用和创新人才引育等方面给予最高5000万元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局、武侯工业园管委会、悦湖新材料科技转化中心〕
(六)建筑业
鼓励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等企业落户,支持企业产值增长、评优评奖,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区住建交局〕
(七)其他新经济产业
鼓励科技创新引领,支持经济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对以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等为主要内容,推动重大技术变革和经济结构优化的新经济企业,给予最高5000万元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各产业链牵头部门〕
五、建强创新平台强链聚链功能
(一)支持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1.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鼓励校院企地开展科研协同攻关,重点支持消费电子、医药健康、新型材料、微波射频等领域前沿研究。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中心,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科技创新平台,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局〕
2.鼓励国内外一流高校院所及顶尖创新团队围绕武侯区重点产业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对通过四川省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区委区政府重点支持建设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绩效奖励的新型研发机构,根据其获得的省绩效奖励资金,按1∶1配套区级奖励资金。〔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局〕
3.围绕全区产业“建圈强链”,聚焦消费电子、医药健康、新型材料、微波射频等产业生态圈,5年内重点布局、建设一批中试熟化、概念验证、小批量试生产等面向社会开放的中试平台,按中试平台设备购置费用的30%给予最高1500万元补贴。建立“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商业化运营+财政退坡补贴”的建设运营模式,连续3年按中试平台年度服务性收入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运行奖励。〔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局〕
(二)支持核心技术和发明专利
1.支持颠覆性技术、“卡脖子”技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消费电子、医药健康、新型材料、微波射频等领域,支持企业开展重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我区牵头承担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按照国家、省级实际到位经费的10%,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的配套奖励。〔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局〕
2.激励发明专利。对权利人拥有5件以上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发明专利的,给予最高1.5万元奖励。对权利人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或经国家保密审查后取得3件以上的外国(地区)发明专利的,给予最高8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3.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示范(强企)单位,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单位,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单位给予3万元的奖励。〔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三)支持提升成果吸纳转化能力
1.支持“链主”企业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鼓励采取“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集中攻关一批“高精尖”技术项目,最高给予1000万元支持。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对获得国家科技奖励项目按国家奖励经费1:1比例配套奖励。支持企业主导制(修)订国际、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给予最高6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局〕
2.支持“链主”企业开展产学研用协同转化,联合高校院所开展订单式的定向研发和定向转化,对实现重大技术突破的科技成果组织实施产业化应用示范项目的,按每个项目实际投入费用的15%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补贴。支持中小企业融入本地大企业创新链、供应链,对面向大企业技术产品需求开展定向攻关并实现本地配套的,按每个项目实际投入费用的15%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补贴。〔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局〕
六、增强人才供给支撑圈链升级
(一)支持引进领军人才团队
聚焦数字健康、消费电子、生物医药、新材料、前沿交叉学科等领域引聚全球一流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驻区企业培育或全职引进两院院士、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的,分别给予企业200万元、10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
(二)支持引进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
遴选重点产业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给予“诸葛经营管理人才”每人最高30万元人才奖励。〔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
(三)支持引进青年创新创业人才
对新进入武侯区重点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的博士后人才,给予每人最高10万元奖励。对武侯区重点企业新引进的取得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分别给予3年内3万元、5万元生活补贴;外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来武侯应聘就业的,提供实习补贴、人才驿站等综合支持;对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在武侯区转化的,给予最高6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
(四)支持“链主”企业申报市级人才计划
落实市委组织部工作部署,积极推荐武侯区“链主”企业申报“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为入选人才提供资金资助、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培训休假等服务。〔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
七、财金互动赋能重点圈链发展
(一)加强银政企融合发展
对落户武侯区的新办企业,3年内通过重点金融机构获得1年期(含)以上且单笔100万元(含)以上、累计5000万元(含)以上贷款融资的,按照申报当月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贴息。对武侯区存续3年(含)以上的“四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点金融机构获得1年期(含)以上且单笔100万元(含)以上、累计1000万元(含)以上贷款融资的,按照申报当月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0%给予每年最高30万元贴息。〔牵头单位:区国资和金融局〕
(二)鼓励“投补结合”金融赋能
健全武侯产业基金服务体系,设立武侯天使轮投资基金与加速期投资基金,支持开展“投新、投早、投小、投硬”;强化与市级重产基金、科创投基金等市级产业基金的股权投资合作,对获得市级基金领投的重大产业化项目(企业),鼓励区级国有投资平台以跟投模式进行市场化投资支持。落实驻区企业信用保护、金融顾问等“一对一”金融服务机制。〔牵头单位:区国资和金融局〕
(三)支持驻区企业融资上市
对区内拟上市企业,分阶段给予总计350万元的上市奖励:上市申报受理奖励150万元(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进入创新层的再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我区“四上”企业、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和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提前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股票发行完成奖励200万元。对区外已上市企业迁入武侯区,给予35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国资和金融局〕
八、支持数字经济赋能圈链提质
(一)支持数字产业化发展
对软件企业为区内中小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提供轻量化、易复用的云服务,开展数字化诊断、启动数字化改造、打造数字化车间及智能工厂,实际改造金额达500万以上的,按照5%的标准给予服务商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首次入围中国软件与信息服务百强、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中国互联网百强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局〕
(二)支持产业数字化发展
鼓励中小企业打造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对新入选国家、省及市级工业互联网示范试点类企业,实行就高享受原则,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支持中小微企业在数字化改造、信息化建设和智能化生产的基础上,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核心业务上云用平台,评定为市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上云”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3万元的奖励。〔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局〕
(三)支持城市数智化发展
大力发展5G、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有序推进数字设施化、设施数字化,支持高端智慧城市运营企业参与武侯城运中心相关项目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局、区城运中心〕
九、强化重点产业能源资源保障
(一)加速提升能源供给稳定性和韧性
保障重大项目能源资源供给,增强企业用能保障稳定性,确保电网承载能力适度超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大能源公用事业、综合能源服务、储能设施开发等企业引进落地力度,支持武侯总部经济基地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局〕
(二)集约节约精准项目供地
支持符合我区重点产业方向的先进制造业以及“工业上楼”“两化融合”项目用地,加大对区域贡献较大的总部、科研、结算等现代服务业项目用地支持力度,探索加大新型产业用地、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力度,满足产业融合发展需求。〔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局〕
十、提升区域优质营商环境
(一)优化涉企政务服务能力
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实施企业开办“3小时出照”、企业登记全程“咨询帮办代办”、70项“智能审批”事项、100余项“主题式”套餐。提升政策精准可及性,深化“蓉易享”平台一网查询、一键申请、一次办理工作机制,实现“政策找企业”。延伸公共服务领域,依托“蓉易办”平台,实施融资贷款、社保用工、招投标等事项在线办理,提升涉企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二)优化工程项目服务能力
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办”、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正面清单、简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流程、优化规划方案审查“分级管理”机制、开展水电气等一站式联办服务,提升工程审批服务质效和规划审批效率。降低产业项目用地成本,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规避企业拿地后重复论证。〔牵头单位:区住建交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三)构建多维度场景供给体系
协调整合区内各方资源,定期整理发布城市机会清单、资源载体清单、服务购买清单、场景建设需求清单、重点产业链产品(服务)优先应用机会清单,构建多维度场景供给体系,协助驻区企业“找市场、抢订单、拼发展”。定期开展城市规划、产业协作、技术攻关、产品配套等精准供需对接,构建驻区企业应用对接平台,协同企业拓展市场,助力企业稳定良好发展。〔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本政策措施自2023年4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实施细则由条款所涉牵头单位同步制定并负责解释,同类扶持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涉及对我区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特别重大项目,由项目牵头单位报请区委、区政府同意后,给予专项政策措施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