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整理了四川省阿坝州及下辖区县(汶川县、松潘县、九寨沟)专利资助、高新企业认定奖励、品牌商标资助等政策。
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网站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阿坝州
创新资金的奖励性后补助通过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种方式予以支持:
(一)无偿资助。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技术研发成果予以奖励,奖励额度按照不超过研发支出50%的比例且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标准确定。
(二)贷款贴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品中试熟化予以支持。贷款贴息金额根据中小企业已经取得用于实施中试熟化或放大试验的银行贷款规模和同期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确定。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医药类项目可延长至三年),贴息总额度不超过40万元。
依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http://kjj.abazhou.gov.cn/abzkjj/c100040/201803/c77507b8db644dde825c6c06f6d3978a.shtml
科技支持
大力支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科技人员以高新技术成果在阿坝州兴办科技型企业,并鼓励高新技术成果在州内转化。对将自主知识产权带入企业并产生效益的,由政府给予不高于当年所缴纳税收地方所得部分20%的一次性奖励。
鼓励科技型企业实施技术创新,并按下列规定给予支持:
(一)扶持企业实施专利成果转化,凡转化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5项以上,并连续在2年内累计实现专利成果转化产值500万元、利润50万元以上者,给予5~20万元一次性补助。扶持企业制订行业、新产品技术标准,凡参与行业技术制订,通过备案审查认定的,按所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对自主研发的新产品技术标准制订,凡通过国家、省、州备案审查认定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成果转化和提高转化效益。凡通过国家、省、州评审认定的,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研发补助;新获州科技进步特等奖的企业,当年给予10~20万元科技研发项目立项支持。
(三)支持引进、研发高新技术,孵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推进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凡引进、自主研发的高新技术通过论证评估能形成产业化的项目,纳入州本级科技型企业创业风险投资计划,政府风险投资比例最高可占到项目总投资的40%,且风险投资不计利息,只收回投资本金,凡新认定的州级科技型企业,给予10~30万元的科技研发项目立项支持;凡新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型企业,给予50~200万元的科技研发项目立项支持。
依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鼓励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
http://www.abazhou.gov.cn/abazhou/c102076/201208/ca1c7db548fc43668c6f358fad8e7289.shtml
汶川县
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鼓励专利技术产业化
(一)在汶川县境内从事科研、开发、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申请专利授权的,发明专利按每件2000元奖励,实用新型专利按每件800元、外观设计专利按每件500元给予奖励;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奖励1万元。
(二)知识产权乡镇(社区、企业)基层工作站奖励。扎实推进国家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县工作,逐步在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园区建立知识产权基层工作站,负责宣传贯彻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普及知识产权知识,维护企业和科技人员合法权益,为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服务。对优秀基层工作站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支持研发机构建设。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含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农业科技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检测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补助。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内获得上述认定的不重复享受。获得补助支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提供相关认定或批准成立文件;
(二)经确认已挂牌对外开展工作。
加快培育科技创新主体,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一)鼓励企业申报科技型企业。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内获得上述认定的按“就高不重复”享受。
(二)鼓励县外高新技术企业来汶川投资创业。高新技术企业来汶川创办企业并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的,经县科技部门审核,视同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
依据:《汶川县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办法》
http://www.wenchuan.gov.cn/wcxrmzf/c104659/201610/1b33fad26c4d4f2db3726f6dccb720a9.shtml
松潘县
对申报成功的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申请者,县财政分别给予1500元/件、2500元/件和6000元/件的专利申请奖励。
依据:松潘县切实抓好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申请工作
http://www.songpan.gov.cn/spxrmzf/c100106/201807/74b8a38e8ded4bb499cf135ababcdd8f.shtml
九寨沟县
进一步鼓励民营企业做强做优。鼓励民营企业创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已批量生产并投入市场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0.5万元、0.3万元奖励。
加大对品牌提升企业的扶持力度,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质量奖、四川省天府质量奖、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的民营企业,除州级财政补助外,县级财政再给予5至20万元的奖励。
依据:《九寨沟县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九寨沟委发〔2019〕12号)
http://www.jzg.gov.cn/jzgrmzf/c106082/201907/f0ad3bc5f5634091bfc752d05108fc4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