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根据税法,从2008年1月1日起,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但是,如果高新技术企业税率减半,他们可以享受低税率15%?那么享受一半税的折扣?所以有很多就问.....
根据税法,从2008年1月1日起,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但是,如果高新技术企业税率减半,他们可以享受低税率15%?那么享受一半税的折扣?所以有很多就问小编,高新技术企业在过渡期能够有双重税收优惠吗?
回答: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政策的通知(国税函[2010] 157号),具体规定了适用的税率和居民企业的税收减半。
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司,同时又是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 39号)第3条第3条享有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如果是正常减税的过渡期或豁免减少了“五次豁免和五次减免”,居民企业的适用税率可根据过渡期的适用税率和减半税的到期,或者选择适用的高科技企业 15%的税率,但不能享受15%的税率减半。
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符合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优惠条件,定期将企业所得税减半。居民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可以选择高新技术企业的15%的税率。您可以选择以25%的法定税率将税额减半,但您不能享受15%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