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 | 适用企业 范围 | 办理方式 | 提交材料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联 系人及电话 |
《宝鸡市陈仓区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陈仓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宝陈发(2019)24号) | 区域内中小企业 | 1.项目办理:下发文件,企业申报,同财政会审,经领导审签拨付。 2.依据统计部门当年出据的入统证明拨付。 | 1.项目资料:企业申请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专项资金申请表、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项目备案文件、土地、环评手续、社会信用证明、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与项目投资有关的证明材料等。 2.小升规奖励:统计部门出据的入统文件。 | 每年下半年安排一次,具体办理时限以文件要求为准。 | 区工信局中小企业股(6215109)联系人:王天理 |
区政府办“宝陈政办发〔2020〕13号”文件《关于印发陈仓区企业应急转贷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2020年3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 在陈仓区辖区内合作银行贷款且正常经营的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信誉良好的中小企业。 | 企业于本次银行贷款到期10个工作日前将办理转贷基金所需资料一并提交区工信局。 | 1..陈仓区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基金使用申请表。附:① 企业申请使用企业应急转贷基金报告;②《借款合同》复印件(加盖银行业务章);③《借款借据》复印件(加盖银行业务章) 2.陈仓区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基金使用推荐表。 附:①《企业信用报告》(加盖银行业务章);② 企业授信批复(加盖银行业务章) 3.陈仓区中小企业转贷业务合作协议。 4.陈仓区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基金使用协议书。 5.抵押权转让承诺书。附:① 银行抵押文书(加盖银行业务章);② 抵押物明细表复印件(加盖银行业务章) | 区工信局收到企业提交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会同委托贷款银行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符合使用转贷基金条件的,在企业提交的《陈仓区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基金使用申请表》上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审查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将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 区工信局联企服务股(6218109)联系人:晁 榛 |
“宝陈政办发 〔2020〕14号”文件《关于印发陈仓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支持创新主体培育、创新能力提升、建立研发平台、科技产业园区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创新活动的企业。 | 企业自文件下发日后将所需材料提交至区工信局。 | 1.陈仓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2.《陈仓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5.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6.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 | 区工信局收到企业提交材料后,将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筛选推荐、资料预审,并提出支持方式和金额。并由区工信局同区财政局对拟支持项目进行现场考察,资料复审后由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对支持项目进行最终审定后由区财政局安排资金计划,及时拨款。 | 区工信局科技管理股(6216956)联系人:杨 梅 |
对2020年度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补贴。政策来源:《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支持和便利化服务的通知》(陕科发〔2020〕4号) | 高新技术企业 | 陕西省科技厅网站办理 | 企业统一信用代码,高企编号,企业账号信息等 | 高企认定后,申报办理,具体办理时限以文件要求为准。 | 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合作交流科3260241 区工信局科技信息股(6216956)联系人:杨 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