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
奖励政策:
对规模以上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投入较上年度增长10%(含)以上且增量超过100万元的,按不超过增量5%的比例给予补助,每家企业年度内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展成长性评价,近3年销售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10%(含)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鼓励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具备市级及以上“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企业通过科技支行获得贷款支持,每家企业每年享受贴息的贷款不超过3000万元,贴息上限不超过企业当年在银行贷款余额的1%,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重新认定的每家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有效期至2028年7月12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
环翠区
奖励政策:
当年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扶持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重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本认定期内三年平均营业收入较上次认定期末年度营业收入增长10%以上的(含),扶持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政策依据:
环翠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扶持意见(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文登区
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补助10万元。
政策依据:
威海市文登区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扶持意见
荣成市
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企业与国内外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签订技术合同,且经科技部门备案并完成,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其他企业分别按照实际支付金额30%、25%、10%的比例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政策依据:
关于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财政激励政策(试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乳山市
奖励政策:
对属于集成电路、氢能领域且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5万元补助。
政策依据:
科技引领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