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
奖励政策:
2023年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符合申报条件并审核通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10万元奖补;对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符合申报条件并审核通过的,一次性给予每家5万元奖补。
政策依据: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全市重点工业企业产值倍增的实施意见(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潍城区
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符合“小升高”企业补助政策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潍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寒亭区
奖励政策:
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区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
政策依据: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意见(该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青州市
奖励政策:
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青政办发〔2020〕32号文件执行期内青州市级一次性给予每家10万元奖补(潍坊市级奖补按潍政办字〔2021〕191号文件执行),文件到期后,按照潍政办字〔2021〕191号文件给予奖补;对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潍政办字〔2021〕191号文件一次性给予每家5万元奖补。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市并继续保留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当年度首次通过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同等政策。
政策依据:
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诸城市
奖励政策:
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10万元奖补;对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5万元奖补。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市并继续保留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当年度首次通过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同等政策。
政策依据:
支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做优若干措施
寿光市
奖励政策:
省财政给予入库企业10万元的补助,在企业入库和 升级高企出库阶段分别补助5万元。
政策依据: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
高密市
奖励政策:
凡经高密市(科技、财政、国税、地税)推荐、潍坊市科技局审核、省科技厅受理并参与专家评分环节,对通过认定的按高政发(2015)22号文件执行,对最终未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每家3万元的培育补助。
政策依据:
高密市关于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进行补助的暂行办法
昌邑市
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 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省财政奖励基础上,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
昌邑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40条(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