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经济工作部署及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战略规划,进一步加大对实体企业的服务、扶持力度,促进辖区内实体经济持续、稳健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对企业的服务
建立健全管理服务机制,及时帮助企业全面分析当前面临的经济形势和困难问题,落实领导干部及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企业制度,采取“一对一”帮扶形式。定期到企业走访对接(每季度走访一次),了解企业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协助企业解决;联手农商银行上门服务,协调企业进行融资贷款,解决资金短缺方面的问题;对新设项目,帮助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立项、环评等各项手续,积极为企业争取土地指标,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建设。
二、强化骨干企业培育
对年纳税额超过100万元(含)在税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一定形式的奖励;对济宁市以外的客商来街道投资设立的新项目,项目达产后年纳税额地方留存部分超过30(含)万元的,拨付企业发展扶持资金5万元,年纳税额地方留存部分超过60(含)万元的,拨付企业发展扶持资金10万元,年纳税额地方留存部分超过100(含)万元的,按照16.67%的比例拨付企业发展扶持资金,连续扶持3年(该政策是依据十三届县委第86次常委会会议纪要精神执行的,县级政策取消后,街道自动终止扶持政策)。对运营良好并积极做好统计报表工作的企业进行适当奖励扶持。
三、进一步完善工业园基础设施
完善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促进园区功能设施协调配套。按照园区整体规划及发展定位,整合园区各企业需求,切实加大对工业园区及周边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园区道路建设,完善排水通道,铺设燃气管道,加快实施西万工业园升级改造工程,解决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全面提升园区的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园区形象,增强园区的资本集聚和人才吸纳能力,为其长远可持续发展留足空间和提供有效的支撑。
四、积极帮助企业向上争取政策、资金
1、鼓励企业进行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和挂牌上市,对列入改制计划完成规范改制重新登记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由县金融办、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等部门认定后,一次性给予 10 万元资金奖励。
2、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级、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5 万元扶持。鼓励企业增加研发经费投入,在落实《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对年度研发投入增长 30%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按其较上年度新增研发费用部分的0.5%给予奖励,对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 10 万元。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导向,对取得专利证书的企业职务发明专利,每件给予 5000 元的一次性奖励。
3、鼓励信息产业发展,县财政每年列支 500 万元,设立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支持电子信息产业企业的技术研发、产业化发展及市场开拓等。对税收地方级留成部分首次超过 1000 万元、500 万元、100 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 万元、50 万元、1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总投资达到 500 万元以上的信息产业重点技改项目,经审查手续齐全后,按照项目设备投资额的 5%给予一次性奖补(以设备购置发票为认定依据),最高 50 万元。
街道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以上奖励资金。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昭阳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解释。
昭阳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