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奖励政策:
对符合条件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并经科技部备案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最高25万元奖补资金;对符合条件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并经科技部备案的非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最高12万元奖补资金;对符合条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最高8万元奖补资金。
政策依据:
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实施细则(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历下区
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
历下区促进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
市中区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或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最高给予20万元扶持资金
政策依据:
关于加强市场主体建设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试行)
槐荫区
奖励政策:
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扶持;在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效期内迁入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我区当年度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同等政策。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对年度地方实际经济贡献20万元(含)以上且较上年度增幅20%以上的企业,给予其地方实际经济贡献比上年度增量部分50%的扶持,每家企业年度最高扶持500万元。
政策依据:
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支撑高质量发展 全力推进槐荫“科创兴”若干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历城区
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最高 20 万元奖励。对重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企业最高 10 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历城区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自 2020 年 9 月 7 日至 2023 年 9 月 6日施行,新政策未出)
章丘区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通过复审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加快实体经济发展20条(修订)
济阳区
奖励政策:
对当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区内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效期内迁入我区的享受同等政策。
政策依据:
济南市济阳区科技创新促进政策十条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钢城区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省级、市级分别奖励10万元、30万元的基础上,区财政迭加奖励10万元;对通过复审认定的企业奖励5万元。
政策依据: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扶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六条意见
平阴县
奖励政策:
对企业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均在平阴县,首次升入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
济南市支持平阴县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商河县
奖励政策:
对年内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 10 万元,在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效期内迁入我县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同等奖励。
政策依据:
关于加快建设工业强县的若干政策措施(自 2021 年 7 月 11 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