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应由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 1 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二年内无不良.....
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应由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
1
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二年内无不良记录。
2
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
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