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奖励政策:
对列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辖区(含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企业,市培育资金给予每家不超过5万元培育补助;
对辖区(含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上年度首次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培育资金给予每家不超过15万元奖励资助;对辖市上年度首次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培育资金给予每家不超过10万元奖励资助。对辖区(含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上年度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培育资金给予每家不超过5万元奖励资助。
政策依据:
镇江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实施细则 2020年修订
京口区
奖励政策:
对首次入库培育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给予5万元奖励;入库后首次认定高企给予10万元奖励;未入库培育即首次认定高企给予15万元奖励;断档认定、连续认定和引进落户京口的高企,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和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京口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润州区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润州区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试行)
丹徒区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15 万元,其中绿色环保类或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0万元。
对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
政策依据:
丹徒区关于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工作的十项政策措施
丹阳市
奖励政策:
对通过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 奖励; ; 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5万元 奖励; 对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并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 企业信息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关于鼓励存量企业转型升级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扬中市
奖励政策:
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其中,首次认定奖励5万元,第三年与第六年重新认定分别奖励2.5万元。新认定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
关于聚力创新、加快转型,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
句容市
奖励政策:
对经评审后新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不超过25万元补 助,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不超过8万元补助;着力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对列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按省支持标准 给予不超过6万元补助;
政策依据:
关于推进产业强市进一步加快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