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
奖励政策:
对主城区首次认定、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政策依据:
十堰市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茅箭区
奖励政策:
对国家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贴5万元。
政策依据:
茅箭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二十条意见
张湾区
奖励政策:
鼓励创建高新技术企业。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
政策依据:
张湾区关于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打造创新驱动先行区的十条政策
郧阳区
奖励政策:
对连续两年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的企业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培育经费。对当年获得国家首次认定或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当年首次推荐并提交高企申报材料,未获认定的企业,给予3万元申报经费支持。
政策依据:
郧阳区支持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及信息化建设奖补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丹江口市
奖励政策: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补助20万元,对再次通过认定的补助15万元。
政策依据:
丹江口市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郧西县
奖励政策:
对当年获得国家认定(含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加大科技投入推进创新型县建设奖补办法的通知
竹山县
奖励政策:
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复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政策依据:
竹山县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十条(征求意见稿)
竹溪县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含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内的新落户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和县域经济创新发展的意见(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
房县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含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内的新落户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新增银行贷款的,按银行贷款利息给予贴息30%;对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当年新增贷款的,按银行贷款利息给予贴息10%。担保机构为高新技术企业及创新型苗子企业提供担保的,担保费低于1%收取。
政策依据:
房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和实体经济创新发展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