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专利资助
张湾区
对企业每受理一件发明专利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补助;对企业每授权一件发明专利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补助。
依据:张湾区关于支持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的十条政策(试行)
郧阳区
实施发明专利申请授权资助。对单位或个人申报的发明专利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的,每件分别给予单位1000元或个人500元奖励,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单位或个人2万元奖励;对单位或个人当年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5件以上,给予5万元奖励。
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优秀专利奖的,每件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获得湖北省专利金奖、优秀专利奖的,每件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依据: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郧西县
获得国家专利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2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奖励1万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奖励3000元。
依据:郧西县小微企业成长工程实施意见
竹山县
企业获得中国“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每项分别奖励0.5万元、0.2万元;企业获得国外发明专利的,每项按申请费用的50%给予奖励;企业通过“科技成果鉴定”的,每通过1项奖励10万元,奖励主管部门5万元;企业获得省级以上政府科学技术奖励的,按照上级奖励标准给予等额奖励,奖励主管部门5万元。
依据:竹山县工业经济稳增长快转型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18-2020年)
房县
保护知识产权。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或个人,每件按照2万元给予奖励。对获得省级、市级科技进步奖的,每件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对认定的省级、市级创新创业团队,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依据:房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和实体经济创新发展的意见
十堰市高新企业认定奖励
十堰市
对当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依据:十堰市推进工业经济稳增长快转型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18-2020)
茅箭区
对国家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贴5万元。
依据:茅箭区新经济发展“二十条新政”
张湾区
对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当年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
依据:张湾区关于支持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的十条政策(试行)
郧阳区
被认定为国家、省级创新型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奖励;被认定为国家、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奖励;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依据: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郧西县
当年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当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当年获得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的,每项一次性奖励5万元。
依据:郧西县小微企业成长工程实施意见
竹山县
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通过复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企业20万元,奖励县工业和科技主管部门各5万元。企业研发产品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登记备案产品的,每项奖励1万元。
依据:竹山县工业经济稳增长快转型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18-2020年)
房县
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和复评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通过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单个产品奖励2万元,新认定的省级、市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内的新落户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