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
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20万元补贴。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10万元补贴。
政策依据:
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意见(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沙市区
奖励政策: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和5万元申报经费补助;对重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沙市区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
荆州区
奖励政策:
对首次或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贴,对新入驻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且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一次性补助20万元;
政策依据: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石首市
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补贴。
政策依据:
石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洪湖市
奖励政策:
对重新认定新增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励3万元;
政策依据: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松滋市
奖励政策:
对尚未达到申报条件但 符合高新领域的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开展专题培训、 落实专班服务,着力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数量和质量,形成 “培育一批、创建一批、储备一批”的梯队格局。对首次认定为高新 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招 商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且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给予20万元奖 励。
政策依据:
松滋市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2022年行动方案
监利市
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分三年到位,其中认定当年奖励10万元,第二年、第三年分别奖励5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补贴。
政策依据:
监利市工业企业奖励和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公安县
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5万元;对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
政策依据:
公安县鼓励招商引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
江陵县
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 奖励;对外地已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转移到我县 的,可直接认定,并给予20万元奖励;对3年期满重新认定的 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江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