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政策名称 | 支持标准 | 享受条件 | 操作方法 | 设定依据 | 责任单位 | 分管领导及联系方式 | 责任科室、联系人、联系方式 |
1 | 主营业务收入突破奖励 | 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5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企业。 | 1. 县科经局针对满足奖励基本条件的企业,草拟奖励企业名单并公示。 3.县科经局对符合我县奖励条件的,及时函告县财政局。 4.县财政局在收到县科经局来函后,按照预算安排和国库支付程序报批,将奖补资金下达到县科经局,县科经局及时将奖补资金拨付给相关企业。 | 《团风县招商引资八项政策清单》(团政发〔2017〕18号) | 县科技和经信局 | 马海文1397171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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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隐形冠军企业奖励 | 对获得省级隐形冠军示范企业、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分别给予6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 被省经信厅正式授牌相关称号企业 | 1. 县科经局针对满足奖励基本条件的企业,草拟奖励企业名单并公示。 2.公示期满后,县科经局根据文件规定的奖补标准,审核提出对企业的奖补方案,报县政府办印发奖励通报。 3.县科经局对符合我县奖励条件的,及时函告县财政局。 4.县财政局在收到县科经局来函后,按照预算安排和国库支付程序报批,将奖补资金下达到县科经局,县科经局及时将奖补资金拨付给相关企业。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黄政办发〔2019〕35号) | 县科经局 | 冯维真18671333915 | 王新征17771989726 |
3 | 科技小巨人奖励 | 对获得省科技小巨人的企业给予40万元一次性奖励。 | 被省经信厅正式授牌的企业 | 1.县科经局针对满足奖励基本条件的企业,草拟奖励企业名单并公示。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黄政办发〔2019〕35号) | 县科技和经信局 | 冯维真18671333915 | 王新征17771989726 |
4 | 试点示范支持政策 | 对获得省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等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 被省经信厅正式授牌的企业 | 1.县科经局针对满足奖励基本条件的企业,草拟奖励企业名单并公示。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黄政办发〔2019〕35号) | 县科技和经信局 | 冯维真18671333915 | 王新征17771989726 |
5 | 试点示范支持政策 | 对获得国家、省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示范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以省经信厅通知文件为准 | 1.县科经局针对满足奖励基本条件的企业,草拟奖励企业名单并公示。 2.公示期满后,县科经局根据文件规定的奖补标准,审核提出对企业的奖补方案,报县政府办印发奖励通报。 3.县科经局对符合我县奖励条件的,及时函告县财政局。 4.县财政局在收到县科经局来函后,按照预算安排和国库支付程序报批,将奖补资金下达到县科经局,县科经局及时将奖补资金拨付给相关企业。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黄政办发〔2019〕35号) | 县科技和经信局 | 胡德春15626789956 | 王新征17771989726 |
6 | 进规奖励 | 1.对首次“进规”(不含退规企业重新进规)的工业企业给予18万元奖励,分2次兑现到位,“进规”当年兑现奖励8万元,“进规”满2年后兑现奖励剩余10万元。 | 首次“进规”(不含退规企业重新进规)的工业企业 | 1.县科经局针对满足奖励基本条件的企业,草拟奖励企业名单并公示。 2.公示期满后,县科经局根据文件规定的奖补标准,审核提出对企业的奖补方案,报县政府办印发奖励通报。 3.县科经局对符合我县奖励条件的,及时函告县财政局。 4.县财政局在收到县科经局来函后,按照预算安排和国库支付程序报批,将奖补资金下达到县科经局,县科经局及时将奖补资金拨付给相关企业。 |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 “稳规进规”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黄政办发〔2020〕45 号) | 县科技和经信局 | 马海文13971710518 | 王新征17771989726 |
7 | 支持技术创新平台建设 | 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建设农业科技园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牵头组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 | 获省、市认定创新平台的企业 | 经公示无异议后,核实企业对公账号,县科经局直接支付。 | 中共团风县委 团风县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团发〔2020〕6号) | 县科技和经信局 | 吕春香 | 吴雄 |
8 | 支持科技孵化平台建设 |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获省、市认定科技孵化平台的企业 | 经公示无异议后,核实企业对公账号,县科经局直接支付。 | 中共团风县委 团风县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团发〔2020〕6号) | 县科经局 | 吕春香 | 吴雄 |
9 | 支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 大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加大企业专利申报力度和研发投入认定力度,支持规上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6万元奖励。 | 新认定为高企(含重新认定)的企业 | 经公示无异议后,核实企业对公账号,县科经局直接支付。 | 中共团风县委 团风县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团发〔2020〕6号) | 县科经局 | 吕春香 | 吴雄 |
10 | 支持企事业单位申报科学技术奖励 | 对获得国家科技奖励 | 获奖企业 | 经公示无异议后,核实企业对公账号,县科经局直接支付。 | 中共团风县委 团风县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团发〔2020〕6号) | 县科经局 | 吕春香 | 吴雄 |
11 | 入限奖励 | 对当年新增并纳入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服务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大个体户进限一次性给予4万元奖励。 | 首次“入限”(不含退库企业重新入限)的商贸企业 | 1.县科技和经信局根据县统计局反馈入限商贸企业名单,拟定奖励名单报请县政府审批并函告财政局。 |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加快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20〕21号) | 县科技和经信局 | 吴建军 | 樊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