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清单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高质量发展科技支撑 进一步整合创新资源,聚集创新要素,催生创新动能,激发创 新活力,大力推进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助 助力新兴区域经济中心 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南阳市宛城区支持科技创新政 策清单》
一、支持产业创新主体培育
1、支持创新引领型主体培育。对在宛城区注册的企业首 次认定的省创新型龙头企业、瞪羚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 技雏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10万、5万元补助;对首次 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
2、实施区级重大科技专项。围绕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等九 大专项的实施,重抓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攻关,每年实施区级重大 科技专项5项,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承担区级重大科 技专项,研发对我区主导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 对区级重大科技专项每项经费支持不高于20万元。
3、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积 极争取南阳市科技创新券项目资金。认真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 扣除和财政后补助等“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对享受企业研发投 入省级财政后补助的,补助资金在省级财政负担的基础上,根据市、区财政管理体制由市、区分级负担。
二、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建设
4、支持企业研发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和省高能级科 技创新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国际联合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 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别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 的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 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分别给予建设单位(牵头建设单位)一次 性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补助。
5、支持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分别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 国家级和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绿色技术创新示范基地,分 别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10万元、5万元补助。
6、 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建设。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 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建设运营单位一次性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补助; 对 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星创天地”,分别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 10万元、5万元的补助。
三、支持产业科技成果转化
7、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市外技术成果引进转化 积极争取南阳市政策性补助资金。对引进技术享受南阳市科技 成果项目专项资金补助的企业,按照市级核定补助金额的50% 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支持产业科技人才团队建设
8、积极引进院士等高层次人才。对新认定的院士工作站、 中原学者工作站,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10万元补助。
9、支持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乡村科技振兴 对市级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每年给予最高5万元工作经费。
本政策由宛城区科学技术局、宛城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