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20 万元奖励,对连续三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 30 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5 万元奖励: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企业库且当年研发投入达到 100 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 10 万元奖励。
对市外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我市、完成相关变更手续且正常经营、确认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市财政根据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给予一次性奖补 :营业收入2亿元(含)以上的奖励 100 万元,营业收入 5000万元(含)至2亿元的奖励 50 万元,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含)至5000 万元的奖励 20 万元。
依据文件:漯河市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漯河市郾城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连续三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企业库且当年研发投入达到1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对市外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我区的,完成相关变更手续且正常经营的,确认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区财政按上年度销售收入给予一次性奖补:2亿元(含)以上奖励50万元,5000万元(含)至2亿元奖励30万元,2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奖励10万元。
依据文件:漯河市郾城区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漯河市源汇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依据文件:漯河市源汇区关于振兴工业实体经济的意见(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