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依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把振兴发展的基点放在创新上,坚定不移贯彻发展新理念,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通过打造最优营商发展环境、做优市场主体、扶大扶壮龙头企业、培育发展新动能坚持产学研结合、坚持内培外引等一系列战略措施,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推进十四条全产业链建设,加快在依安县建设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国家创新县建设步伐,加速实现县域经济的晋位赶超,结合我县实际,针对我县企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深入落实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总体发展战略,以建成国家创新县为总抓手,聚焦聚力“产学研结合”、新旧动能转换、“内培外引”、科技转化平台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高端人才引进,用科技思维推动我县十四条全产业体系加速建成,推动与中科院、哈工大、江南大学、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哈商大、景德镇陶大等高校科研院所与我县进一步加强合作,积极引导鹏程生化、东方瑞雪等龙头企业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围绕“节能环保、食品、陶瓷”三大主导产业推动关键技术对接,瞄准“糖、鹅、瓷、乳、豆、菜、薯”七大方向,全力打造生态县、有机粮,建造高端食材大厨房的战略目标
二、工作目标
聚焦 “小微企业”和“传统企业”,着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动我县企业向科技型企业转型,鼓励和引导企业提高研发投入,提升新产品占总产值比重,鼓励龙头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产业链条初步建成,面向高新技术企业转型,为我县企业更换新驱动,重塑我县工业发展新优势。到2024年,我县要打造创新驱动企业发展总体系,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8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0家,科技创新平台3个,科技企业孵化器2个,国家级高新园区1个,形成产学研结合发展新态势,十四条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集群集聚,努力将我县打造成为国家级创新县
三、组织领导
本意见由依安县人民政府科技兴企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办公室设在依安县工业信息科技局
组 长:张校举 副组长:孙鹏展
四、工作措施
(一)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1.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成功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壹万元奖励,如果当年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量超过齐齐哈尔市科技局下达的指标数量依安县工信局将从当年申报的企业中择优进行奖励。企业达到育成条件,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伍万元奖励(复审减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实行常年申报、分批受理、集中审核的方式进行。企业按照年度申报通知要求,通过国家火炬统计中心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参与创新创业大赛的科技型企业给予一次性叁任元奖励
2.支持企业开展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对已经与院士建立科研合作关系,或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中试基地、重点实验室,或承担国家及省级重大项目的企业一次性奖励拾万元。
(二)着力建设创新载体
3.强化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建立科技创新平台,对于在我县建设工作站(技术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科学家重点实验室、“头雁”团队工作站)等推动产业发展的平台,被认定为科技创新平台,给予一次性壹万元建站奖励。成功入库为省级和国家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给予壹万元奖励,
(三)完善区域创新体系
4.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生成、引进转化科技成果。企业在当年自主生成、引进、转化科技成果的,每个成果按科技含量给予叁仟至捌仟元奖励(如果当年科技成果生成、引进、转化数量超过当年的科技指标数额,将从中择优选取进行奖励)。农业类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和农业类专利转化必须为当年获得的“农业新技术、新品种”。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企业签订受让、赠与、买卖技术合同的,引进成果后进行生产并进入市场进行销售或主营业务和产品是科技成果直接转化并进入市场进行销售的,每个成果按科技含量给予叁仟至捌仟元奖励
5.加强县域科技创新工作。要健全财政科技经费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及时到位,建立科技创新资金平台,启动鼓励依安县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资金200万,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
6.依托依安县有机食品产业园打造国家级高新区。统筹相关领域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创新政策先行先试,打造引领依安县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高地。发挥高新园区的科技支撑作用,进一步推动依安县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发挥区域优势,结合地方特色,突出现代科技园区的科技性、示范性、引领性。推动各类创新平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创投机构向高新区集聚。鼓励高新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立授权事项清单制度,赋予高新区科技、经济、金融、产业等经济管理权限。开展高新区营商环境评价试点
(四)加大科技招商工作力度
7.围绕重点产业招商。根据《产业链图谱》,在科技方面助力招商工作。具体包括陶瓷、节能环保、食品加工三大重点产业。
8.利用科技创新平台招商。发挥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等高水平研发机构研究能力强、成果多的优势引进新型研发机构,吸引规模企业在依安县设立子公司转化科技成果。
9.加强产业配套招商。发挥农业装备、新材料、食品加工、现代畜牧等企业在产业链中的吸附作用,吸引配套企业转化重大科技成果,实现补链延链强链目标,培育壮大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10.引进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通过建设院士工作站科学家工作室、“头雁”工作站等平台和各级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外国专家项目立项等方式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
11.科技型企业以商招商。重点鼓励科技型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吸引外阜投资者来依安县创办企业。
五、营造良好创新环境
12.加强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建设。大力培育科技服务机构积极引进研发测试、知识产权、成果交易、科技咨询等专业化科技中介服务组织。加强科技统计、技术转移、专利等领域专业人员培训培养,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科技服务队伍。
13.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鼓励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向科技创新项目投资,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鼓励银行机构在高新区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投贷联动等科技金融产品和业务。奖励在帮助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金融工作中业绩突出的工作人员。
14.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技治理体系,优化我县科技创新规划体系和运行机制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深化科技领域项目组织管理方式,探索科技项目经费包干制度。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完善科技评价机制,加强科技监督和诚信体系建设,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
以上奖补政策不与国家、省市政策相悖,可以同时享受。该政策只针对在依安县注册成立的企业,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