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
大办字〔2018〕43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政府《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率先建成创新型城市的决定》(廊字〔2016〕29号),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围绕创新型建设目标任务,聚集重点、补齐短板,进一步调动全社会抓科技、谋创新的积极性,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主要目标
紧紧抓住科技创新这条主线,充分发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历史机遇,用足用好京津高度密集的技术、成果、人才、资金等创新资源,坚持引进、培育“两手抓”,壮大、提升相结合,千方百计做大做强县域创新主体。到2020年,全县高新技术企业突破25家;科技小巨人企业突破2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450家;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突破25家;全县财政科技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达到1.6%以上。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创新型领军企业“顶天立地”、各类企业创新主体量增质提、快速发展的新格局。把科技创新作为全面创新的核心,把产业创新作为主攻方向,把协同创新作为基本路径,把企业作为创新主体,把用好人才作为根本支撑,加快建设创新型大厂。
二、主要任务
(一)搭建六大创新平台
着眼于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转型升级传统产业,以提升大厂对优质科技资源的吸附力、承载力和为创新主体提供全方位服务为目标,集中力量建设六大创新平台。
1.提升园区承载平台
以创新驱动为目标,向创新型园区转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园区的示范带动作用,以微软游戏创新中心、影视产业基地为龙头,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切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要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建立面向京津的高端都市农业,以打造工业园区的模式、办法来建设农业园区。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农业开发办、各镇、各园区
2.壮大创业孵化平台
集成全县优质科技资源,采取政府投资、企业独资、政企合办等多种形式,加快建设一批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科技成果转化、个人创新创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推进大厂微软游戏创新中心等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打造一万平米以上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使之成为人才、技术、项目、资金等各种创新要素聚集的重要平台。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各镇、各园区
3.优化重大成果转化平台
瞄准京津乃至全国重大科研成果,超前跟踪、重点跟进、精准引进,着眼于承载好成果、大项目,把转化平台提前谋划好、建设好。进一步加强与中科院、中关村、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津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联系沟通,推进建立政、研、校、企合作共建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各镇、各园区
4.做大科技金融平台
改革科技资金使用办法,提高基金使用效益,放大财政资金效应,引导、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相关基金支持,不断壮大可用资金规模。建立不低于1000万元的科技金融专项基金,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银行信贷担保、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为处于种子期、起步期、高成长期的企业提供支持。同时,加大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筛选培育力度,推进域内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确定2—3家进行重点培育,力争挂牌上市。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各镇、各园区
5.拓展产学研合作平台
推进促进产学研各方产业技术创新需求资源与需求信息的交流,拓展合作领域,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特色产业,联合开展攻关,攻克一批核心关键技术,转化一批科研成果,培养一批技术骨干。根据自身特色主导产业的技术需求,加强与京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快推进大厂微软游戏创新中心等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和技术创新联盟。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各镇、各园区
6.强化企业研发平台
支持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采取自办、校企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技术研发中心等企业研发平台。加大培育申报力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各镇、各园区
(二)培育产业集群
引进依托国际和国内知名龙头企业,加速聚集一大批配套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产业集聚呈爆发式增长,快速形成创新型产业集群。根据自身产业特色和承载优势,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空间大、研发能力强的大项目、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一批在其周边并与产业链相关联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和服务机构发展,形成“以一带多、集聚发展”的产业集群。着力培育以大厂微软游戏创新中心为龙头的网络游戏,以首钢机电、中集特种车辆为龙头的高端装备制造,以央视传媒为龙头的文化创意等为重点,打造10个以上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
(三)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
坚持企业主体、政府服务,梯度培育、差异扶持,要素聚集、合力推动,以创新创业人才为支撑,以服务创新和政策创新为保障,整合人才、技术、资金、土地等创新要素向中小企业聚集。实施苗圃工程、雏鹰工程、科技小巨人工程,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扩张、规模做大、实力做强、结构做优,加速培育技术水平领先、竞争能力强、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形成千帆竞发、蓬勃向上的集群发展态势。
1.扎实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通过孵化器培育一批、科技人员创办一批、传统产业转型一批、科技招商引进一批,实现全县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迅速增长。到2020年底,确保全县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突破450家。对通过认定,并经省科技厅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各类财政资金项目上优先立项支持,并优先提供科技金融专项资金、创投资金等帮扶。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各镇、各园区
2.深入实施科技小巨人成长壮大工程。通过投融资支持、创业辅导服务、创新人才激励、创新基金项目带动等方式,引导企业掌握核心技术和开发拳头产品,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大规模、做强品牌,力争成为行业领军企业。到2020年底,确保全县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23家。对通过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除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外,在企业上市、土地供应、产学研合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各镇、各园区
(四)引进培育科技人才
坚持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加快在全县形成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健全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创业人才和创新团队,引领和带动全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1.引进高端领军人才。坚持企业主体、项目依托、市场聚才,立足京津、面向全国、放眼世界,加快引进各类创新人才。建立京津高端人才“智力库”,把“揽才”的重点目标锁定在掌握重大科技项目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产业经历,能够引领和带动某一专业技术领域科技发展的带头人。构建涵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所需的科研平台、信息交流平台。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各镇、各园区
2.优化创新创业人才队伍结构。实施领军企业家培训工程,培养懂技术、善经营的复合型人才,推动一大批技术型创业者向现代企业家转变。加强科技人才培育与重大科技项目实施的有机结合,拓展创新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培育渠道,面向产业需求,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所需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各镇、各园区
三、政策支持
1.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全面落实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激励政策。对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规上工业企业新建的研发机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和省级研发机构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上年度研发投入500万元以上并列统我县的企业或科研机构,按研发投入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有研发投入但尚未达到列统条件的企业,按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额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20万元。对列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的项目,县财政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扶持。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各镇、各园区
2. 支持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或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200万元、 100 万元、50万元一次性补助;县财政根据各级众创空间或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年度服务绩效,给予每家每年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对新认定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依据其免费开放面积一次性奖励10—50万元。对科普基地、协同创新基地、院士工作站等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各园区
3.支持科技型企业提档升级。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新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和新列统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10件以上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申报专利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补贴。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各园区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精心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推进,确保落到实处。县科技部门每年年初将全县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等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镇、各园区和县直相关部门,县政府督查室定期督导,每季度通报进展情况。
2.开展精准帮扶。建立重点企业点对点帮扶机制,对企业在成长发展中遇到的融资、技术瓶颈以及用地、用水、用电、用人等难题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切实解决企业创新发展难题。
3.努力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大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让想创新、敢创新、能创新的企业有地位、得实惠。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形成良好的创新法制环境。加强对创新创业先进企业和典型人物的宣传报道,广泛开展创客论坛、创业沙龙、项目路演、政银企对接、产学研对接等活动,激发企业创新创业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