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技支持全区经济平稳发展的九条政策措施
一、积极争跑科技奖补资金。申报省、市农业科技园区,认定后可申领5万—100万元补助资金;申报市科普基地,认定后可申领3万元奖补资金;申报省、市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后可申领5万—30万元奖补资金;申报省级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后可申领30万—100万元奖补资金;申报省级院士工作站,认定后可申领10万—3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申报省、市级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立项后给予20万—5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
二、建立健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的全链条培育模式,开展常态化申报培训,分领域、分层次组织专家远程授课,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精准辅导企业查漏补缺,及时为企业答疑解惑。第一批组织邯郸理想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河北晨城电力器材制造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筛选一批影响力大、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好的企业,申报市级科技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可申领省市奖补资金15万元,市级科技领军企业认定后,给予不低于30万元的奖励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园区、区紧固件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财政局)
三、大力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充分运用省共建服务企业数据库,与税务部门从信息共享、日常服务、项目鉴定等方面细化落实举措,加强培训辅导,分类做好政策解读,让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红利,最大限度释放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效应。鼓励我区企业争取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助,按照研发经费内部支出总数的10%给予奖补,最高给予28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四、积极申报省级科技创新券。组织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帮助申报省级科技创新券,开展科技创新活动,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和周期。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等每年可申领15万元省级科技创新券;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可申领10万元省级科技创新券。(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园区、区紧固件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相关乡镇政府)
五、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施重大成果转化项目,推动技术、人才、项目等优质创新资源向企业聚集,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和产业化,对参加省市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在永就地转化的给予相应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
六、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创建。加强与北京科技大学、浙江大学、天津工业大学、河北科技大学、河北工程大学等高校院所合作,通过联合开展重大关键技术研发和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建立科技创新平台。帮助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智科技(河北)股份有限公司申报“河北省紧固件冷镦成型装备技术创新中心”;帮助河北硅谷化工有限公司申报“河北省氟硅新材料科技开放合作平台”、河北高晶电器设备有限公司申报“河北省节能配电变压器科技开放合作平台”。引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科技技术创新平台,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对新认定的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10万—100万元的研发补助资金。(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工业园区、区紧固件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相关乡镇政府)
七、加大人才引培力度。针对企业人才需求,搭建精准对接平台,参加省、市举办的院士专家行、领军人才邯郸行等活动。帮助企业柔性引进高端科技人才,打造高水平创新团队,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针对性的培育创新英才。(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工业园区、区紧固件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相关乡镇政府)
八、强化区领导精准帮扶。完善区领导包联体系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科技帮扶,深入企业送政策、送信息、送技术、送服务,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加强对研发投入强度、技术合同成交额、新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省对区、市对区主要考核指标和重点工作的调度督导。(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九、强化创新政策宣传落实。全面梳理惠企科技政策,编制政策汇编,开展“入企政策宣传面对面”等专项活动,联合区广播电视台线上开展每周一期的《科技大讲堂》,定期在微播永年、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科技政策宣传解读,提高企业政策知晓度。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沟通,加快奖补资金拨付,争取6—7月份将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平台、科技研发专项等研发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位。(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