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2020年度三亚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第一批)正式启动,根据《三亚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及扶持办法》,为鼓励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根据企业上一年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经费数额,对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奖励额度按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数额的30%给予补助,不超过该企业上一年度对三亚形成的地方财力贡献(不含契税、土地增值税及与房地产相关的财力),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020年2月7日起,三年内,三亚市新申请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获得100万元的奖励(三亚市财政奖励50万元+海南省财政奖励50万元)
另外,直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含已被认定或重新被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于省外整体迁入三亚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此外三亚市高新技术企业还可以获得的其它好处:
1.人才安居:可获得三亚市人才奖励补贴工程项目。
2.资助项目:是申报各类型政府专项资金的必备条件。
3.用地方面:优先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很多地方政府还可以免费用地。
4.政府采购: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体系;。
5.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6.融资贷款:可以优先获批各大银行的贷款。
7.是企业市场竞争的重要资质,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8.自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 ,享受研发资助最高300万的补贴或者通过国高之后市还有50万的高新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