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企业的现实意义有哪些?
(1)享受所得税优惠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跨境融资便利化
依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的通知》 (汇发[2022] 16号):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 500 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
(3)中小高企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税
依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 (财税[2015]116号)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5 年第 80号)第二条:对中小高企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实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 (含)分期缴纳。
(4)延长高企亏损结转年限
依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 (财税[2018]76号)第三条: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 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 10 年。
(5)享受奖励资金支持
对首次通过认定、资格期满当年通过重新认定、由外省市整体迁入本市的高企,给予奖励资金支持
(6)企业创新优先支持
优先支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资格申报天津市科技重大专项、创新平台计划等科技项目。
(7)享受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
按照企业上一年度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数额,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 按照 5%比例支持同时按照研发投入增量给予不超过 500 万元补助
(8)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高新技术企业为国家级的资格认证,提升企业品牌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