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补齐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短板”,支撑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针对我市企业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壮大中的瓶颈问题,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培育和发展更多高新技术企业,促进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到2020年末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企业数量达到15家。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
统筹做好科技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宣传发动工作,加强科技政策解读,多形式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宣讲,突出企业科技活动管理和企业研发费用归集等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政策的知晓度,激发科技人员和企业家的创新创业热情。
(二)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体系。
市、县两级联动,组织财税、法律、评估、咨询、知识产权等中介服务机构,依托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服务平台,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基地,选择符合国家8大高新技术领域要求、创新基础好、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培育,为培育企业提供全流程、专业化服务,通过1—2年的努力,力争使其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三)加强政策激励。
在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中倾斜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项目,支持入库培育企业开展关键技术研发、产学研合作、专利技术引进与转化应用、研发平台搭建、创新人才引进等;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开展研发活动,在有色金属、茧丝绸、制糖、节能环保、新材料、大健康、特色优势农业、碳酸钙等我市具有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的领域参与重大科技项目的科研技术攻关,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做强做大。鼓励企业积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于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我市奖励5万元,对于重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我市奖励2万元。
对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给予“后补助”奖励,每成功孵化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我市奖励2万元。
(四)强化政策落实。
进一步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和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形成企业创新发展的激励机制。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力度,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价扶持政策,壮大科技企业队伍。
(五)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充分利用工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等有利条件,发挥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主力军作用,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专业化、全要素、开放式众创空间和虚拟创新社区,建立完善“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创业孵化链,争创更多自治区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服务示范基地,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吸引聚集创业投资机构和创业项目的对接,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使其成为科技企业孵化和成长的摇篮。
三、任务分解
(一)2019年末全市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企业数量达到11家,金城江、宜州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比2017年底增加1家以上。
(二)2020年末全市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企业数量达到15家,金城江、宜州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比2017年底增加2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