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省市陆续发布了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时间和申报要求,为了各企业及其关联企业更精准了解各地申报时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为大家整理了全国各个省市的申报时间,可供各企业参考,注意申报时间哦。
2022年度各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时间和申报要求 | |||||||
序号 | 省份 | 第一批 | 第二批 | 第三批 | |||
1 | 吉林省 |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6日 | |||||
2 | 上海市 | 申报时间:3月1日至9月20日 | |||||
3 | 四川省 | 5月16日—6月16日 | 8月1日—9月15日 | ||||
4 | 甘肃省 | 6月30日 | 8月5日 | 9月16日 | |||
5 | 天津市 | 到期重新认定:常态化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8月31日。 新申请认定分两批次: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30日和7月31日。 | |||||
6 | 安徽省 | 2022年6月10日 | 2022年8月30日 | ||||
7 | 福建省 | 6月10日 | 7月31日 | ||||
8 | 西藏自治区 | 5月20日 | 7月29日 | 10月18日 | |||
9 | 湖北省 | 2022年认定工作采取常年申报、及时审核方式进行,根据国家认定办工作安排,请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自主确定申报时间,并于9月12日前完成申报,各地科技部门于9月20日前完成审核推荐。 | |||||
10 | 山东省 | 2022年6月30日 | 2022年8月10日 | 2022年9月20日 | |||
11 | 海南省 | 2022年6月10日 | 2022年8月5日 | ||||
12 | 云南省 | 7月28日 | 9月29日 | ||||
13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2022年5月31日 | 2022年8月31日前 | ||||
14 | 内蒙古自治区 | 5月30日 | 7月30日 | 9月30日 | |||
15 | 江苏省 | 常年申报受理、分批集中评审的方式,不设置申报批次,企业自当年汇算清缴完成后即可开始申报(每年仅限申报1次)。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受理各市、县、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科技部门报送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 |||||
16 | 宁夏 | 按照“长年受理、分批评审”方式组织,企业可根据申报材料准备情况自行选择提交时间,全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6日。 | |||||
17 | 黑龙江 | 6月20日 | 8月20日 | 10月10日 | |||
18 | 重庆市 | 4月8日—5月31日 | 7月1日—8月31日 | ||||
19 | 河北省 | 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其余批次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另行安排。本年度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各归口管理部门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 |||||
20 | 贵州省 | 2022年6月1日-7月15日 | |||||
21 | 山西省 | 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四批受理,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31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0日,第三批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0日,第四批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 |||||
22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6月10日 | 7月22日 | 9月9日 | |||
23 | 湖南省 | 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24日、9月16日。企业向所在地科技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各地具体通知为准。 | |||||
24 | 江西省 | 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7月10日和9月25日。申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 | |||||
25 | 辽宁 | 常年申报受理、分批集中评审的方式,不设置申报批次,企业自当年汇算清缴完成后即可开始申报。企业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企业向所在地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 |||||
26 | 广东省 | 2022年6月22日 | 2022年7月22日 | 2022年8月22日 | |||
27 | 河南省 | 常年受理各地报送的企业申报材料,全年拟定于8月中旬、11月上旬组织两次评审。企业向各地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 |||||
28 | 陕西省 | 分为四个批次,各批次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30日、6月30日、8月20日、9月20日。 | |||||
29 | 青海省 | 认定申报时间6月20日至8月15日,8月30日前完成纸质版材料报送。 | |||||
30 | 北京 | 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四批进行,各批次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17日(星期五)、7月15日(星期五)、8月19日(星期五)、9月28日(星期三) | |||||
31 | 浙江省 | 企业须于7月31日前登入浙江政务服务网,按照“申报指引”完成高企申报;各地方高企管理机构须于8月31日前通过“科技企业成长在线”治理端驾驶舱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将《推荐汇总表》及守法规范证明材料加盖地方高企管理机构印章或科技、财政、税务三部门印章后,在线提交至省高企认定办。具体以各区申报时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