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云岩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2025年)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区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集聚发展,按照“强省会”五年行动及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2025年)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按照“突出源头、引培并举、整体联动、系统推进”的原则,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构建企业全成长周期政策支持体系,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加速向企业集聚。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推荐工作,充分整合集聚各方优势,从好从快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以分层分类、梯次培育为着力点,持续发力、精准服务,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企业,为我区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2022年,全区新增高新技术企业72家,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30家。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存量保持快速增长,到2025年底达到260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推动作用,提高服务质量,支持企业大幅提升创新能力,通过政策扶持、项目支持,创造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平台和环境。
(二)坚持企业主体。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力军作用,提高企业自主创新意识,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成果转化,创新管理机制,推动企业向国家级、省级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高科技企业。
(三)坚持协同共建。充分发挥各部门协同联动作用,深入研究产业发展需求,建立科技创新推进机制,形成同心合力、共建培育的新局面。
三、重点工作措施
(一)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横向与纵向联动机制,抓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象储备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推荐工作,各街道〈镇〉负责对区域内企业进行摸排,按照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库入库企业的推荐标准,推荐符合条件的后备企业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由行业主管部门汇总报送至区科技局入库培育。落实专人专责、联企挂钩、问题导向、精准培育、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各街道〈镇〉)
(二)建立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库。通过与我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促进局等部门联动,将我区到期需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申报未通过的科技型企业、区属“专、精、特、新”企业以及具备创新能力基础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纳入云岩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分批次进行培育,完善入库评价和在库培育机制。特别是对于我区高新技术领域尚未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规上企业,进行细致摸排,千方百计地指导该类企业进入培育库开展培育工作。落实培育责任主体,采取“评价画像”“个性施教”“强化补短”等针对性的培育措施,推动建立研发支出专账或辅助账,规范研发费用归集,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持续提升企业在人才团队引进、研发机构建设、知识产权创造、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科技创新能力。对照入库企业条件开展企业自评和部门初评,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实行分批培育,将基本符合高企申报条件的企业纳入培育库“第一梯队”重点辅导;将属于高企申报领域但其他主要申报条件尚有欠缺的企业纳入培育库“第二梯队”进行动态跟踪辅导;将属于高企申报领域但其主要申报条件缺失较大的企业纳入“第三梯队培育库”,从夯实基础的角度出发进行辅导。(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各街道〈镇〉)
(三)创新企业培育服务。定期根据全区高企发展情况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培训,通过分类、分批对具备基础条件的科技型企业采用集中培训或现场调研。各街道(镇)配合科技部门针对在库企业做好实时动态监测,及时做好企业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开展分析研究和提前预警。全面提高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招引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持续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做到培训常态化、系列化和便利化。尽快建立高新技术企业指导专家库、企业科技专员等制度。邀请专家、科技专员等对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工作,并对企业定期授课,组织经验交流,开展业务研讨,给予个性化诊断建议,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质量。(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各街道〈镇〉)
(四)推进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大力提升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质量、专业化水平,实施以孵化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的科创载体运营绩效评价制度,积极招引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孵化载体培育,增加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源头供给。经认定的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其在孵或入驻企业被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每孵化培育1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孵化载体0.5万元后补助。(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财政局)
(五)优化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政策,充分发挥财政后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指导企业申请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和研发投入后补助。对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分3年度给予最高30万元后补助;对到期连续申请重新认定成功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后补助;对新成为规模以上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再给予10万元后补助。在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效期内迁入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参照我区当年度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执行。(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投资促进局)
(六)引导中介机构规范开展服务。加强对高企培育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服务,鼓励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全流程服务,促进服务水平提升。择优筛选一批优质科技服务机构,支持其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辅导相关工作。每培育孵化1家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给予0.5万元后补助。(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七)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快速成长。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全成长周期管理,对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研发投入、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工作推进机制,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可持续发展。鼓励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入驻各类园区,并给予优惠扶持。完善企业成长培育机制,加速发展一批拥有自主核心技术、持续创新能力强、发展后劲大的高新技术企业。(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商务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高质量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科技部门联合各街道(镇)及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召开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双月例会,细化年度目标任务,通报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
(二)强化财政保障。继续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资金的支持和引导,财政部门须保障本辖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后补助资金和所需工作经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招引、培育和发展,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目标的顺利完成。
(三)明确职责分工。科技、工信(大数据)、发改、投促、市场监管、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大力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和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四)狠抓责任落实。根据“强省会”五年行动和高质量发展考核目标,按照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推进计划,要细化工作任务,压紧压实责任,按照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任务,根据各街道〈镇〉管辖区域内有效期高新技术企业数,按一定比例制定细化分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年度任务,形成持续培育工作机制,并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数量列入对各部门的年度培育工作责任考核。
(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相关培育政策的宣传力度,着力提升政策实施效果。要重点宣传高成长性高新技术企业,提高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及其产品知名度,为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示范。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实施方案与我区同类政策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不重复支持。
附件:1. 2022—2025年贵阳市云岩区高新技术企业目标任务分解表
2. 贵阳市云岩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推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