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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肇庆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指南

       导读:一、申报安排 2020年肇庆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采取线上申报、集中受理、统一评审的方式进行。申报企业在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sti.gd.cn/zq以下简称政务.....

2020年度肇庆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指南

  一、申报安排

  2020年肇庆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采取线上申报、集中受理、统一评审的方式进行。申报企业在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sti.gd.cn/zq以下简称“政务平台”)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模块,填写申报信息。

  2020年肇庆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共1批次,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完成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报送纸质材料至市科技局的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政务平台”申报开放时间:10月26日。

  二、申报条件

  申报认定企业需符合《扶持办法》第二章第六条有关要求。企业申报前,可对照《肇庆市高新技术企业评审工作指引》(附件3)提前做好评估。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注册

  登陆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点击“注册”-“单位注册”。新注册单位默认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政务平台”的登录账号,企业注册时需准确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管部门”请选择企业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不可选择肇庆市科学技术局(市直单位除外)。每个企业只能在“政务平台”注册一个账号,巳在原肇庆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直接使用原来的用户名密码登录”政务平台”。企业以前在“政务平台”注册过但现在发生工商更名,需在“政务平台”更名模块提出申请,由企业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完成更名。

  (二)填写、提交认定申报材料

  企业只在“政务平台”填报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资料。

  1.填写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企业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政务平台”,在“系统管理-单位信息管理”功能菜单下,填写完善单位的基本信息、单位融资信息等。

  2.填写申请书。在“业务管理—项目申报-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模块,按要求填写认定申报信息、逐一上传附件材料,完成网上填报。

  3.填写企业承诺书(附件1)并签名盖章后,在申报系统中作为附件上传。

  (三)现场核查、推荐

  各地科技部门需对企业认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县级科技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需组织人员(至少2名)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客观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好“肇庆市高新技术企业现场核查表”(附件2),并在政务平台模块上传对应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表”。

  四、申请材料要求

  (一)申请材料内容

  申请材料分为网上申请材料、纸质申请材料两部分:

  1.网上申请材料。企业在“政务平台”上按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模块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

  2.纸质申请材料。企业在“政务平台”的填报材料,在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后方可打印。申请企业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以下顺序,装订纸质申报材料:

  (1)企业承诺书。

  (2)《肇庆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政务平台”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3)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4)上一年度1月份、3月份、9月份、12月份共4个月份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人数汇总数截图或社保缴纳人数证明材料(只需汇总数,加盖企业公章)。本企业科技人员及其工作岗位等。

  (5)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的2019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和附表)复印件。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1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1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1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8)研究开发活动材料:项目立项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题验收报告等。

  (9)有效知识产权材料:知识产权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摘要,通过转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等材料。

  (10)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成果来源可从专利、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依照实际情况选择成果转化方式;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11)研发组织管理水平材料: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机构建设及设备设施、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创新创业平台建立情况;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等材料。

  (12)出具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等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附在专项审计报告后。

  (二)申请材料编制要求

  1.“政务平台”填报后生成带水印的《肇庆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与相关附件材料合订成册,各种附件材料分类置于申请书后面。

  2.所有纸质申报材料需按规定的顺序装订,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每份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

  3.纸质申报材料需胶装,只提供1份正本。

  4.纸质申报材料内容须与系统填报内容一致,否则无法进入评审程序。

  5.申报材料书脊注明“2020年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申报企业名称”

  五、其他

  (一)申报企业不要轻信各种社会中介的许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市高企认定办将按照《扶持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市级高企资格。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

  (二)联系方式

  1.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联系人:麦少军,电话:2899813,

  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六路芙蓉西二街市科技中心12楼。

  2.各县(市、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业务人员

  端州区:冯振宁,电话:2279214;

  鼎湖区:杜敏华,电话:2622997;

  高要区:李伟新,电话:8398901;

  四会市:潘海健,电话:3362740;

  广宁县:卢梅珠,电话:8632653;

  德庆县:庞皓天,电话:7788505;

  封开县:邓建红,电话:6663739;

  怀集县:张景生,电话:5523235;

  高新区:李燕明,电话:360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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