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整理了广东省阳江市及阳春市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等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网站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阳江市
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项资助6000元(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缴的每项资助4500元;企事业单位首次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给予1万元资助)。
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的第十一至十三年年费,每件资助当年年费的50%。
申请国内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后每项资助600元;申请国内外观设计专利,获得授权后每项资助400元。
获得美国、加拿大、日本、欧盟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资助15000元;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资助12000元;获得港澳台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资助5500元。一项发明被多个国家或地区授予专利权的,最多可申请不超过两个国家或地区的发明专利资助。
按照国际《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的PCT国际专利申请,每项给予个人5000元、单位8000元资助。
对得到实施的专利申请、涉及国家或省、市重点项目的专利申请、获得过中国和广东省专利奖的发明人的相关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省、市知识产权局试点示范企事业单位的专利申请,给予重点资助,可适当提高资助比例,资助金额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资助工作原则的有关规定。
依据:阳江市专利申请资助办法
http://www.yangchun.gov.cn/xxgk/zdlyxxgk/kjgl/content/post_467564.html
阳春市
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资金资助。
依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阳春市科技专项资金资助(第一批)申请工作的通知
http://www.yangchun.gov.cn/xxgk/zdlyxxgk/kjgl/content/post_4675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