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商信局,源城区科技局,江东新区经济促进局,市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0〕18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企业属地管理
各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与当地财政、税务部门的联动协同,充分了解掌握所在地企业的经营和创新情况,严把审核推荐关。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企业申报信息现场核实工作,重点对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科技活动人员、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情况、研发组织、申报数据与汇算清缴数据一致性、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以及企业申报名称是否与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名称完全一致等开展核查。各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核查情况,需填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核实意见表》(附件1)和《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于每批次企业申报截止后7天内报市科技局。对不推荐的企业,各县(区)要及时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批复并退回企业申报材料。市科技局将根据县(区)推荐工作实际情况抽取部分企业进行现场复核。
二、加强企业培训辅导
各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服务企业,提前掌握了解企业申报意向,有针对性开展高企认定申报业务培训,加强对企业内部专业团队和统筹高企内部管理以及认定申报工作专职人员的精准辅导,提升高企认定申报质量。
三、注意事项
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企业应先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http://www.innofund.gov.cn)提交2020年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其他申报相关工作请遵照省通知要求执行。另,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提交书面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待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公示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由各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收集并报送市科技局。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钟辉昌 张文育
联系电话:3389039
附件:
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8日